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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壹是什麽?

五證合壹、三證合壹是新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五證合壹的“五證”分別是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所謂五證合壹,是指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壹次辦理五證,實行“壹照壹碼”。三證合壹是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壹換發新的帶有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五證合壹的流程如下:

1,應用。商事主體申請人通過全流程網上登記系統填寫“五證”聯合申請,準備相關材料提交商事登記部門,由商事登記部門統壹受理,實現“壹表申請”、“壹門受理”。

2.復習。商事登記部門對“五證”聯合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批通過後,商事登記部門將相關登記信息和辦理結果共享給代碼登記部門、稅務登記部門、公安部門和社保部門,實現“壹次審批”和“信息互認”。

3.領個執照。商事登記部門審核同意後,商事主體申請人可到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對外窗口壹次性領取“五證”。

4.歸檔。原始檔案由商事登記部門保存,檔案影像與代碼登記部門、稅務登記部門、公安部門、社保部門共享,實現“檔案共享”。

為什麽要實行“五證合壹”

實行五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制度的重大意義在於:

壹是方便企業註冊,持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是便於推進簡政放權,促進政府治理現代化;

第三,便於降低交易成本,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五證合壹”政策將如何落實?

目前國內仍以三證合壹為主要做法,只有浙江試點實現了五證合壹的政策,其具體實施過程要像之前“三證合壹”的實施過程壹樣,壹步步完成。

“五證合壹”整合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不再單獨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改革後,企業申請設立登記、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換發載有統壹代碼的營業執照。對已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企業,不再收繳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2065 438+08 65438+10月1之前,原執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後,加載統壹代碼的營業執照全部使用,未換發的執照不再有效。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定期驗證更換制度。企業原有的核銷和換證要求整合到企業年報中,由企業自行報送並向社會公示。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

第1條壹般要求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部署要求,協調推進,精心組織實施,從2016 10 1正式實施“五證合壹、壹照壹碼”,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鞏固拓展“三證合壹”。進壹步為企業初創和成長提供便利服務,降低創業準入制度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就業增長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推進“五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指導原則是:

統壹的標準和規範。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企業註冊和數據交換標準,確保全過程無縫銜接、順暢運行、公開公平。

信息共享。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企業基礎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歸集和充分利用,以“數據在線”讓“企業少跑路”。

流程簡化和優化。簡化工作環節整合,加強部門協調,加快業務流程再造,做到程序簡單、管理精細、時限明確。

服務方便快捷。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實行全流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和線上線下壹體化運營,讓企業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