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他醫保卡上的資金可以繼續消費,直到用完為止。因辭職,單位不再為個人辦理醫保繳費等事宜,由單位參保改為個人參保,個人辦理醫保手續。按照原醫保,醫保卡可以繼續使用或者換其他醫保。醫保卡上的信息和數據要修改,修改後還是可以用的。如果醫保卡上的資金沒有投保,就不能再次使用。
社會保障卡的用途:
1,可以查詢個人社保相關信息記錄、電子證書或信息查詢等。
2、記錄被保險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性別、戶籍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情況。
4.也可以拿著社保卡去醫院看病,去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障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總額、醫療保險等信息。
7.辦理養老、社保事務,求職、失業登記,甚至參加職業培訓。
8.社保卡也可以分為兩個賬戶,壹個是個人社保賬戶,壹個是金融賬戶。
9.個人社保賬戶裏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醫院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個人自付的部分,都是可以支付的。
總結壹下:去藥店買藥也是在醫保定點藥店,所以可以用醫保卡買藥,只能在非醫保定點藥店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