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繳納不是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而是按照地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的壹定比例,也就是說無論最低工資是否達到這個繳費基數,最低都要按照這個最低基數繳納。
上海社會保險繳費標準:上限為16353元(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下限為3271元(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本標準實施期限為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
2065438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2300元調整為2420元,標準提高到120元,提高比例為5.22%。增加金額少於去年的180元,但按時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
新員工從參加工作當月起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當月工資收入計算。重新就業的勞動者從重新就業的當月起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當月工資收入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v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