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參保人應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轉移接續,出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憑證,填寫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符合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發送至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區劃代碼為320540)。
4.中心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參保人醫療保險險種變更信息表》,通過郵寄或網上平臺發送至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時預留基金(江蘇省壹般賬戶養老基金不轉移),終止園區養老醫療關系,做好信息備份。
5.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險種變更信息表》及相應資金後15個工作日內,接續養老保險和醫療的個人賬戶,記錄轉移信息,並將完成情況通知參保人員所在轉入地用人單位或個人,辦理時限和費用。辦理時限為15個工作日,手續費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第1款。中國人民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時,有權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