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社保繳納是否全部由公司承擔?

社保繳納是否全部由公司承擔?

社保繳納不完全由公司承擔。

社保繳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只承擔壹部分費用,個人也需要承擔壹定比例的費用。具體來說,單位承擔33%左右的社保繳費基數,個人需要承擔11%左右的社保繳費基數。如果個人離職後沒有繳納社保,又找不到新的單位幫其補繳,想自己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醫保和養老保險,保險費用全部由自己承擔。如果找到新單位,新單位願意幫忙補交。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都是自己承擔,單位只負責幫忙補繳。

關於員工社保繳納的最新規定如下:

1.繳費標準:以參保地上年度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納社保費用的繳費標準,其中20%作為補繳。補繳社保和正常繳納社保不壹樣。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繳費基數,補繳社保的繳費基數要求嚴格。

2.繳費年齡:社保的繳納需要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完成。超過繳費年齡仍未足額繳納社保的,由超齡人員向單位提出繳納社保的申請,再由單位提交繳費材料。按要求完成繳費後,可算作社保繳費完成,退休後可正常享受相關待遇。

綜上所述,社保繳納因為壹些原因中斷,中間幾個月沒有繳納。現在因為招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把之前沒交的部分補上,以獲得完整的社保年限,保證招工落戶的正常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