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到期,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更換新的社保卡。社保卡的有效期是十年。持卡人應當在社會保障卡有效期滿前,持社會保障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本人近期照片到市縣卡機構、合作金融機構或通過網上服務平臺按照申請程序申請換發。社會保障卡換領、換領新卡的,持卡人在領取新卡時交回原卡,市縣壹卡通機構和合作金融機構完成回收清點,註銷原卡並銷毀。原卡不退的,按補卡流程辦理。
社會保障卡過期或芯片老化損壞時申請換卡的方法。
1.社會保障卡丟失、被盜、損壞的,應當到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掛失或憑身份證(或戶口本)補領;
2、原醫保IC卡辦理社保卡,還需提供壹寸彩色照片(以二代身份證照片為準);
3.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攜帶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4.社保卡遺失或損壞期間發生的費用,經審核後壹次性報銷,為掛失補領前發生的最新醫療費用。
社保卡過期了怎麽辦?
社保卡過期但未損壞,其醫療功能不受影響,仍可作為醫療證明使用。但如果社保卡芯片老化損壞,就需要更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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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74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記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原始憑證和繳費結算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記錄個人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用人單位繳費情況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並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免費發送給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繳費和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