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
的有效期為10年;申請人年滿26周歲不滿60周歲的,社會保障卡有效期為20年;如果申請人年滿60周歲,社保卡長期有效。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社保卡有效期為6年。持卡人應當在社會保障專用卡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持原卡和本人有效證件到指定服務網點辦理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