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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

江門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

1,醫療保險:

(1)醫保參保費:可以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鄉居民或職工醫保。2022年,個人繳費標準為376元/人;

(2)職工參保費:2022年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期間,江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2020年江門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即2022年馬江職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3822元。

2.養老保險:企業養老保險最低月繳費791.6元,最高4588.2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可選擇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個繳費檔次中的任意壹個。

社會保障支付流程:

1.到社保經辦機構個人繳費窗口領取並填寫《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托銀行代征社會保險費合同》;

2、持加蓋銀行公章的《委托銀行代征社會保險費合同》;

3.持所需參保資料、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受委托銀行社會保險費征繳合同,到戶籍所在地區社保經辦機構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參保手續;

4.需要辦理勞動保障卡的,須親自前來辦理,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市公安機關認可的二代身份證網絡照片庫數碼照片回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