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社會保障卡中心服務網點申請換卡,並在業務確認單上書面簽字確認換卡申請。換卡7個工作日後,憑換卡業務憑據和本人身份證到原辦理點領取新卡,同時將舊卡交由業務辦理點送社會保障卡中心服務網點統壹銷毀。
妳需要帶壹些資料到社會保障局。
攜帶材料:本人辦理: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兩份(A4)。代理辦理: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A4),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1)本人或代理人攜帶材料到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窗口辦理臨時社會保障卡。
(2)填寫《XX社會保障卡業務受理單》(3)本人或本人代理人繳納相應的臨時社會保障卡使用保證金,繳費後領取繳費憑據。
(4)窗口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後,辦理臨時社會保障卡,並出具XX社會保障卡受理回執(臨時卡)。
社會保障轉移的程序:
1,讓現單位社保中心出具接收函,如果是外省轉移,需要出具匯款信息;不同機構的要求不壹樣。可能是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出具同意轉出的函,並在現單位社保中心蓋章。
(可以先電話咨詢)2。持錄取通知書(或轉學函)到原單位社保機構辦理轉學。如果原單位有社保管理員,可以委托錄取通知書辦理。
3.原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同意轉出,出具《轉出人員名單》,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轉入轉出單位信息、工作時間、繳費截止時間等信息;《個人繳費記錄單》包含姓名、繳費明細、月供、賬戶余額等信息。
4、持證件到當前單位社保中心辦理轉移到各省也差不多。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