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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榮炳派出所公開招聘公告

為全面提升公安機關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全力維護社會穩定,高效護航經濟發展。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榮炳派出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名,其中勤務輔警2名,文職輔警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紀律觀念較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及工作能力;

3、熱愛並自願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安排,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工作認真負責,男性勤務輔助人員需協助參與夜間值班巡邏及案件抓捕工作;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雙眼裸視4.2以上或矯正視力在4.8以上,且視網膜無病變,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等;

6、具有本市戶籍,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8、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得招聘: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報名方法和程序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2日。

2、報名方法:此次招錄實行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榮炳派出所。

三、報名註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需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個人征信報告及所有材料的復印件、二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報名。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2、審查合格人員填寫《榮炳派出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務必按照招聘簡章的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采用百分制進行計算,並按照體能成績占30%、筆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核算總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項目不指定復習用書,主要測試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操作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項目分四個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長跑、立定跳遠、俯臥撐。評分標準參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將在“生態丹徒”網頁上予以公示。

五、體檢

體檢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認進入體檢人員。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告招聘條件要求執行。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

主要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是否有違法亂紀行為,以及本人綜合表現、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旁系血親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了解。

七、人員遞補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原因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根據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參照榮炳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明確相關待遇。

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三個月,並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予以任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另行自主擇業。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應聘者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九、紀律和社會監督

應聘者須如實提供本人真實情況,如有弄虛作假,壹律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壹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1、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榮炳派出所:15152908592、0511-84351110

2、招聘工作監督電話:

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0511-8531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