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簽證時,除另有規定外,應按規定提交所列材料;
二、所有材料必須在簽發後3個月內(如果材料註明有效期,則應在有效期內提交);
三、請通過圖書館指定的代理機構提交材料(原則上根據居住地確定申請簽證的代理機構);
四、本人必須向代理機構申請,其他任何人不得申請;
5.請確認從申請日的第二天到預定的赴日日期(雙休日和我館閉館日除外)的5個工作日(“申請日”指簽證申請機構將申請材料發送到我館的日期)後可以提出申請;
六、如果審核結果沒有問題,簽證將於申請日次日起第五個工作日(周末、閉館日除外)簽發。
七、簽證審查根據情況,有時需要提交除以下材料之外的其他補充材料。
韓日聯合交流會的日本留學老師建議妳可以咨詢當地的日本使領館。壹般當地使領館不會直接受理妳的申請,而是全部由其授權機構直接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