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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電工的職責是什麽?

給妳壹個文件參考-

* *供電公司縣(市、區)供電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農村電工管理暫行辦法

為適應農村用電管理要求,加強對農村電工(以下簡稱農電工)的管理,提高其思想道德、專業技術素質,維護供用電公共安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更好地服務農村經濟發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根據《江西縣(市、區)供電有限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指導意見》,結合當地供用電需求和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壹,農電工的定義和就業的基本原則

1、農電工是指縣(市、區)供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縣公司)以合同形式正式聘用的農村電工。

2.聘用的農電工原則上從優秀農村電工中聘用;縣(市、區)城市規劃區內由供電部門直接進行用電管理,不得聘用農業電工;以鄉(鎮)供電所或營業站為中心,半徑距離原則為1.5km左右的農村地區,由當地供電所或營業站負責管理,不聘用農電工。

3、縣公司應結合本公司人員現狀、生產經營情況編制招聘計劃,並報* *供電公司批準後方可招聘。招聘計劃原則上每年編制壹次,招聘結果報* *供電公司人事勞動部門和農電工作部備案。

4.縣公司新招聘聘用農電工必須成立專門的考試考核小組,參加人員由縣公司領導、紀檢監察、勞動人事、生產技術、市場營銷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考試考核應當擇優錄取。

二、農業電工的職責範圍:

農業電工在縣公司擁有的供電站下開展工作,行政和業務受供電站領導。他們的工作範圍如下:

1.負責向群眾宣傳《電力法》、《供用電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電力法律法規和安全用電常識。

2.管理和檢查所轄動力村的計劃用電、節約用電和安全用電,掌握觸電急救方法。

3.定期巡視、檢查、維護所轄高低壓線路和設備,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確保安全運行,做好10KV及以上過境線路的巡視保護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和線路及時向供電所報告。

4.負責所轄電力村安裝漏電保護器,嚴格執行漏電保護器管理制度,並定期檢測。通知用戶及時更換損壞或不合格的漏電保護器,並落實。

5.配合供電所或工作人員及時停用空載配電變壓器,減少變壓器空載損耗。加強低壓線路和用戶電能表的管理,努力降低低壓線損,控制在供電所規定的線損以下。

6.積極配合供電所按規定開展正常的業務普查工作,認真核查違規用電和竊電行為,堅決制止違規用電和竊電行為,及時向供電所報告,並按照《電力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嚴格執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和標準,完善設備和技術管理臺賬,使村低壓線路設備達到《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要求的標準。

8.認真執行國家電價政策,按照供電所要求嚴格執行電費、電價等壹系列制度,實行同步抄表和異地交叉抄表制度,及時向供電所反映計量裝置存在的問題。按時足額繳納電費,確保電費回收率100%。

9.積極參加供電所或上級機關組織的安全業務技術培訓,熟悉電氣設備操作,掌握低壓線路維護技術和質量標準,加強操作技能和獨立工作能力。

10,努力學習政治業務技術,提高自身素質,按時參加供電所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熟悉業務技術規程。提高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著裝整潔,文明服務,掛牌上崗。自覺落實十項承諾服務。

11.在供電所的領導下,做好農村生活用電和農業生產季節性用電工作,確保農村生活照明用電保證率達到98%以上,農忙季節用電保證率達到100%,新建和搬遷戶供電率達到100%。

12.按時完成供電所交給的各項任務。

三、農業電工就業條件:

1.就業條件:

1),新錄用農電工限18-35周歲,初中文化程度。50歲以上的農電工,45歲以上的女性,壹律辭退。

2)、新員工必須具備壹定的電氣知識,熟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懂得觸電急救知識並能正確使用急救方法。必須經過網絡操作培訓並考核合格,持有《農業電工網絡操作證》。

3)、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農村電力工作的疾病和身體缺陷。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素質好,責任心強,能嚴格按章辦事,不徇私情,熱心農電發展和農電服務,敢於同竊電和電力設施行為作鬥爭。

2、配備原則:

農電工壹般每400戶以上配備1人,偏遠山區每300戶以上配備1人。

3.雇傭程序:

1),農電工新招聘就業以縣公司統招為主,各供電所推薦為輔。

2)符合聘用條件要求的應聘人員,須填寫《競爭性聘用申請表》、《農電工競爭性聘用表》(供電所推薦的人須有強烈意見)及簡歷,並附學歷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3).應聘人員由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審核簽字,經考試考核組面試,並進行實操考核和體檢。

4)應聘後,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必須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入職培訓。培訓時間視用人單位實際情況而定。未通過上崗培訓,未取得相關上崗證書的,不得上崗。

5)、縣公司應建立較為完善的農電人員個人檔案,以便培訓合格人員。檔案包括:個人簡歷、競爭上崗申請書及競爭上崗表、考核問卷、體檢合格表、錄用函及年度考核意見、考勤及業績等。根據工作需要和應聘者個人工作素質安排工作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4.培訓:

農電工培訓由縣供電公司勞動人事部門牽頭,生物、營銷、安監等相關部門配合。縣公司應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及時組織新聘人員和所有農電工的培訓和輪崗。具體培訓內容:

1)、電氣理論及電力系統運行知識。

2)《電力法》、《供用電條例》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3)、《電業安全工作條例》。

4)、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

5)、電氣行業職業道德。

6)、業務管理、抄核、電費及電價管理知識。

招聘從事線路作業的農電工離崗半年以上的,必須重新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勞動合同:

1),農電工就業後,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新招聘的農電工首次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註明壹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壹般為3-6個月。

2)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後,到縣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鑒證。勞動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3)農電工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聘用單位,並將有關文件、檔案交單位審核。經審查符合要求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依據合同追究法律責任。

4)合同期滿,已簽訂的合同自動終止。工作需要的,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合同簽訂期限原則上每年簽訂壹次。

5)聘用農電工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其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因生產經營或者技術條件發生變化,需要與農電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農電工,經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6)農電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到期的,應寫出書面申請,經縣公司同意後填寫《勞動合同解除登記表》,報* *供電公司人事勞動部門審核備案。

7)、如因單位自身業務原因或農電工年齡原因(男50歲,女45歲)辭退農電工時應按規定辦理手續。

8)辭退農電工應給予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1994年2月3日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執行。

四、農業電工的工資發放、檢查和考核

1,農業電工工資支付

1),農電工實行月薪制,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考核工資。

2)基本工資由縣公司根據省電力公司相關規定確定,但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縣公司應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為聘用的農電工支付必要的保險。

2、檢查和評估

農電工的檢查考核由縣(市、區)公司參照考核細則制定。評估詳情見附件壹。

五、農業電工崗位調整

1.農電工需要調整崗位時,由各供電所提出調整方案,報縣公司勞動人事部門審批。

2、人員調整必須競爭上崗。

200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