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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消防員待遇政策

目前國內消防員分為三種組織,工資待遇差別很大。

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由原公安消防總隊(武警消防總隊)、武警森林總隊退出現役,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後組建,由國家應急管理部管理。工資由國家財政部和地方財政局兩個部門支付。國家財政部全國統壹,地方財政部根據地方經濟水平確定。北上廣深轉正後可達654.38+0萬以上,二三四線城市不低於7000。

政府專職消防員是指由政府直接管理,政府承擔財政撥款,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北京順義區能達到1,000以上,其他區在6500-7500之間。二三四線城市,小縣城等等可能會低壹些。

派遣隊——地方臨時消防員和政府專職消防員壹樣,是對地方隊消防力量的補充,是政府派遣公司招聘的臨時消防員。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全國各地工資不壹,月薪壹般在2000-4000元。

消防員工資除基本工資外,還包括特殊崗位補貼、出勤獎勵、高危補貼、節日費等補貼。

假期制度:

國家隊消防員:軍事化管理下工作6天,周日沒事休息。工作滿壹年,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年假,年假30-45天。

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2天(壹天24小時),休息1天。政府專職消防員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模式,每月享受5-10天休息。根據工齡,每年可享受15-45天以上的帶薪年假。

國家隊消防員:五年內(含上崗培訓期)不能提前離崗或無正當理由提前離崗的,今後不得參加國家公職人員招錄(聘用),並記入公民征信系統。

工作五年後辭職,可獲得國家補貼22萬元。工作滿12年,可享受政府安置福利,可進(央企事業單位),可獲得60萬元以上的壹次性補貼。

政府專職消防員:聘用合同三年壹簽,工作期間可選擇解除合同,不納入征信系統。合同期滿後,在消防部門工作每滿壹年按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按照兩年計算,提現補貼大概是6000-10000元。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消防員的招聘實行計劃管理,嚴格招聘標準,遵循公開、公平、平等、自願、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消防員的招募工作。招募工作由應急管理部統壹組織實施。

第四條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和應急管理廳(局)設立省級消防員招錄組織,負責招錄的具體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提供政策指導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