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員編制屬於合同工,招聘人數壹般由崗位需求數量決定,事業編制屬於人員編制,崗位數量壹般由數量決定;
2.人員編制有“控制總量”和“實名制管理”三種操作方式,但屬於體制外人員,而事業編制則是花費國家事業費的單位使用的人員編制,屬於體制內人員;
3、事業編制是我國的壹大特色,事業編制是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的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壹般由事業費開支單位使用的人員編制。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九條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壹)制定公開招聘計劃;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候選人資格;
(四)審查和檢查;
(5)體檢;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給予獎勵:
(壹)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業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和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和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第二十九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級、撤職或開除。處罰期限為:警告,6個月;記錄,12個月;降級或撤職,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