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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紹興市上虞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壹步優化人員隊伍結構,促進我區衛生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2015年度上虞區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2015年全區各醫療衛生單位計劃公開招聘172名工作人員。其中:區級醫療衛生單位92名,區級醫院分院25名,基層醫療單位43名;濱海新城瀝海鎮衛生院委托招聘12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如報名後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小於或等於招考崗位計劃數的,按資格審查合格數的80%(四舍五入)確定招聘計劃數,確定後的招聘計劃仍等於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崗位實行聯合招考,具體辦法視報名情況另行制訂公布。

二、招聘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對象

區級醫院衛技崗位:

1、2015、2014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醫學類畢業生,其中2014年畢業的護理專業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護士資格。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後出生),具有相應衛技專業技術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醫學類畢業生。

區級醫療衛生單位非衛技崗位:

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後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

上虞區基層醫療單位和濱海新城瀝海鎮衛生院:

1、2015、2014年畢業的全日制醫學類畢業生,其中2014年畢業的護理專業畢業生須具有執業護士資格。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2月17日以後出生),具有相應衛技專業技術資格者。

紹興市上虞區衛生系統和濱海新城瀝海鎮衛生院事業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具體招聘範圍、對象詳見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備擬報考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

(壹)報名

1、時間:2015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報名表提交後,不得再變動報考誌願。

2、地點:上虞區醫學繼續教育中心(原上虞衛生進修學校,百官街道路東三棚橋)

3、報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填報壹個誌願,交納考務費40元。

4、報名需提供資料:

①2015年畢業生:本人身份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推薦表》、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免冠壹寸照1張。

②其他畢業生: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註冊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免冠壹寸照1張。本區衛生系統內編外用工人員報名時還需提交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③報名時必須由考生本人如實完整填寫《上虞區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報名表》(由他人代報的,必須出具考生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和代報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

由區衛生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組織。

1、筆試

①筆試時間:2015年3月21日,地點:見準考證;

②筆試內容:按專業分類考試,具體詳見招聘計劃。

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準考證》可於3月16日上午9:00—3月20日下午4:30到上虞區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下載。

2、面試

①面試內容: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聘用面試工作細則(試行)》規定。

②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在1—3名的按1∶3,4—8名的按1:2,9—15名的按1:1.5,16—25名按1:1.4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低於60分者不合格。筆試成績及面試入圍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於筆試後7個工作日左右在相關網站公布。面試成績於面試結束後公布。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如總成績相同,則學歷高者列前;如學歷仍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列前;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有相應執業資格者列前。

(三)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布,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考核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聘用考核工作細則(試行)》,由主管部門牽頭,具體由聘用單位組織實施。

(五)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後,報考區級醫療衛生單位、區級醫院分院和濱海新城瀝海鎮衛生院的,按報考單位和崗位擇優聘用。報考上虞區基層醫療單位的先按崗位擇優聘用,如已在本區基層醫療單位工作的,由原單位聘用;如遇原單位滿編的和未在本區基層醫療單位工作的擬聘用人員由區衛生局統壹調配,具體調配方案另行制訂。

1、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後無異議的,與用人單位壹周內簽訂就業協議。

2、被聘用的2015屆畢業生必須於2015年8月5日前將個人檔案轉入上虞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並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到。歷屆生的檔案於2015年7月30日前轉入。

3、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被取消入圍、擬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在發文公布聘用人員名單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4、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新參加工作的畢業生實行壹年見習期,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半年,見習(試用)期滿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首次聘期滿後,仍未通過相應執業資格考試的,不再續聘。

5、聘用到上虞區基層醫療單位的人員服務期限不少於五年。聘用到除百官街道、曹娥街道、東關街道、崧廈鎮、小越鎮五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和所屬社區衛生服務站及章鎮鎮、豐惠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外的基層醫療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實施學費代償,學費代償標準:本科生4.6萬元、專科生2.6萬元,其中畢業到崗後壹次性補助40%,取得相應執業(職稱)資格、服務期(不包括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時間)滿後補助60%。

四、其他規定

(壹)有以下情況之壹的取消聘用資格:

1、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面試、體檢、報到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

3、面試成績不到60分的;

4、應屆畢業生報到時不能出具聘用職位相應畢業證書的;

5、不服從安排的。

(二)存在《浙江省公務員聘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三章第十二條所規定情形的,當年度不予聘用。

(三)已與區內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聘用。

(四)見習(試用)期內發現有精神疾病不宜任職的,經紹興市級醫療衛生單位鑒定後予以辭退。

咨詢電話:0575-82116899

相關網站:

上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

上虞區人才服務中心網:()

附件下載:

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衛生系統招聘報名註意事項.doc

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衛生系統招聘筆試卷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