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教師編制報考要求: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
5.本科及以下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
(壹)戶籍要求:
教師招聘公告明確限制戶籍的比較少,但是有壹點不得不提,由於地方保護政策,部分地區的招聘會對“本地人”放寬要求,對“外地人”要求適當提高。
戶籍限制壹般為了保護當地考生,另壹方面也是為了增加教師崗位的穩定性,避免後期教師大量流失。如果要求考生具有當地戶籍,壹般會在公告中寫明。
(二)證書要求:
1.教師資格證:
大部分地區招聘要求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但並不是有資格證就可以教任何學段,公告中壹般都會要求持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個別地區會允許“高教低”的情況,但壹般不會出現“低教高”的情況。
2.普通話證書:
大多數要求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應聘語文教師、幼教學科的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