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資產
(1)凈資產200萬元以上。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企業的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程師以上資格。
(2)持證上崗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工等人員齊全。
(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於50人。
申請勞務分包企業資質需提供的材料及註意事項:
壹、申請材料
1.《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申請表》(壹式三份)(見附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4.公司章程;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及技術、財務、職稱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身份證及勞動合同;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6.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7、企業財務報表;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8、機械設備清單;需要開具機械設備發票;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9、生產經營性房屋產權證;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10,企業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核對原件,提供復印件;
11,企業近三年完成的勞務分包業績,並提供勞務分包合同和質量驗收證明。檢查原件並提供復印件。
申請分包資質升級的企業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1.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年度財務報表;
3、企業完成的代表性工程合同及其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二)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應當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批準的,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勞務派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