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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工作者轉事業編有什麽要求?

在這裏以2019年鞍山社區轉編為例,僅供參考:

二、招聘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8年12月26日(含)至2001年12月26日(含)期間出生);

(四)報考市本級事業單位招聘崗位須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城區事業單位工作崗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五)現任我市城區社區工作者,且累計服務期滿3年(含)及以上,應聘社區工作者服務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26日,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服務年限,其他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之日;社區工作者具體是:

1、社區黨組織成員。按照《中國***產黨章程》《中國***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國***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等規定,經社區黨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或經上級黨組織任命。

2、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由社區居民(成員代表)依法選舉產生。

3、其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聘用的方式產生的人員。聘期與同屆社區居民委員會任期相同。

(六)符合報考事業單位所需基本條件,適應事業單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及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任職期間本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本人受處分不宜報考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無結論的、社區工作者考核評議為不稱職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後聘用前成為試用期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考試資格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