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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機構

辦公室

負責政務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承擔政府規章制度建設、會議組織、文稿起草、報文處理、目標管理、機要信息、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檔案管理、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政治工作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務、群團工作;承擔黨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機構編制、幹部考核、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等工作。

規劃和財務科

組織編制勞動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就業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承擔綜合統計工作,組織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信息和簡報;負責監督檢查就業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

信件和電話組

負責接待來信來訪;承辦上級交辦的來信來訪;負責協調處理本系統的來信來訪,並進行相關監督;研究分析信訪中反映的情況,及時提出改進相關政策和工作的建議。

政策和法規科

組織勞動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及科研課題研究,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研究;參與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立法計劃,組織起草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承擔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承辦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承擔法律普及、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

培訓和就業科

研究提出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和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管理;制定促進創業就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促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動力跨區域有序流動。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勞動力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和規範勞動力市場建設;依法指導和規範勞動力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的經營活動,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和發布。制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擬訂職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實施職業分類和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職業中介機構和職業中介營業執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資格初審;監督和指導技工學校的有關工作;負責頒發初級、中級和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監督管理全市職業技能競賽。牽頭組織研究農牧民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組織協調農牧民就業後的社會公共服務和權益保護,開展農牧民社會權益保護研究;承擔農牧民工作辦公室的工作。

養老保險科

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政策,以及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津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特殊工種鑒定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審批;負責被保險人繳費年限和工齡的認定;貫徹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和服務的政策法規,制定相關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本市退休人員及其遺屬待遇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自治區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和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政策。

醫療保險科

研究擬定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和居民)和生育保險政策,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機關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市直離休幹部和文革傷殘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工傷保險科

擬定全市工傷保險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和工傷康復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工傷保險管理、工傷認定和因工患病及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制定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康復機構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包頭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職責。

失業保險科

制定失業保險基金管理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失業預警系統,制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農村牧區社會保險部

研究擬定農村牧區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農村牧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制定征地方案中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調解和仲裁科

制定全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實施辦法,指導和監督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勞動爭議預防工作;依法處理中央在內蒙古的包企、市屬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與市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之間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全市重大勞動爭議案件。

勞動監察科

擬訂全市勞動監察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指導和監督全市勞動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置相關突發事件;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

勞資關系組

執行勞動關系相關政策,制定全市實施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的規範性意見,落實企業職工工資宏觀調控和正常增長機制政策;監督落實消除非法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承擔全市勞動工資統計和勞動工資指導價格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企業的政策性安置;負責企業跨城市人員調配;承辦全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和集體合同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