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學生畢業服務網):簽訂就業協議是畢業生求職擇業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壹環。學校根據就業協議派遣畢業生。學校根據就業協議內容,出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籍證明,同時轉移學生檔案。壹般學校會要求學生在規定日期前(比如每年6月底)提交就業協議,學校會依據就業協議進行派遣。如果超過這個時間限制,學校會把學生的關系和檔案送回原來的地方。
不想回老家的同學,壹定很清楚自己在想去的地方是否符合落戶條件。如果不符合進入壹個城市的條件,想在這個城市工作,可以先把關系退回老家,在老家落戶,人事檔案存放在老家人才中心,然後出來工作,等條件成熟了再辦理人才引進的相關手續。這個也是可以的,但是後面處理這個會比較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