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消防工程中專學歷,工作滿3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科學歷,工作滿2年;
(3)取得消防工程本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
(4)取得相近專業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工作年限均應增加1年;其他專業年限均應再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