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已經打算離開,除非有人問,否則沒有必要主動解釋什麽。因為這是妳的權利和自由。同事和領導問,那妳就說妳確實有些想法。這時候沒必要躲著他們,因為對方不是三歲小孩。與其被大家懷疑,不如大方的告訴他們。但如果根本沒人問,妳也沒必要刻意去解釋和說明。
同時,妳要加快自己跳槽的進度。畢竟妳已經打算離開了,留下來也沒有太大的意義。早點離開,早點加入下壹份工作。沒必要長期停留在大家的各種猜測中。
妳不可能在離職前刷新簡歷,但還是可以未雨綢繆。
1,簡歷可以設置,不想讓某些公司看到,就設置壹下;
2.簡歷中的名字可以用X先生和X女士代替,不必寫全名字;
3、敏感詞可以隱藏,如目前工作單位“某文化傳媒公司”,工作可以寫成XX部門,而不是具體的工作名稱;
4.如果是主動投簡歷的,就不要投和公司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公司,太容易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