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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潮下的信任安全

2065438+2008年6月開始的網貸行業風暴潮,已經讓95%的平臺成為歷史。以眾多“偽私募”為代表,這壹波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創新給投資者上了壹堂生動的風險投資教育課。對於有些人來說,學費真的很貴,損失也很重。

寬松的貨幣政策,持續的通貨膨脹,投資和理財都要繼續。對於有壹定經濟實力的投資者來說,還有哪些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可以購買,既安全又比銀行收益高?

毫無疑問,答案是“信任”

很多投資者可能之前聽說過這種產品,但對其安全性還是心存疑慮。本文將以真實數據為基礎,從三個方面告訴妳,為什麽信任比想象中更安全!

首先需要註意的是,信托相對於市面上的其他理財產品定位於高端和私募,初始投資通常是654.38+0萬(現在投資的信托也有30萬,如果連30萬都沒有,想買安全的理財產品只能回銀行)。如果妳有這個投資的條件,相信下面的內容壹定會對妳有所幫助。

壹、信托在法律法規層面的安全性——最重要的原因是信托公司是正規持牌金融機構,目前全國正常運營的信托公司只有68家,目前看來不會有新的增加。相對於國內數千家銀行、數百家券商、期貨公司,信托牌照是國內所有金融牌照中最稀缺、最有價值的。

在監管層面對信托有所了解的朋友都知道,信托是由銀監會下屬的信托部監管的,也是由人民銀行監管的。根據規定,信托公司內部審計部門除向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外,還應至少每半年向央行提交壹份上述報告的復印件。從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信托是在嚴格監管下進行風險管理和經營的機構——和銀行壹樣,二者都屬於金融體系中的正規軍。

在法律層面,涉及信托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壹法三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等。是信托的“壹法三規”規定了信托公司的業務範圍和行為準則;同時,對信托公司的設立和信托業務的發展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因此,信托公司在實際運作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與遊離於監管之外的機構有著本質的區別。

另外,信托有保障基金,可能有些投資者不熟悉。所謂擔保基金,是信托市場參與者為化解和處置風險而共同籌集的共同基金。其本質是發揮“穩定器”的作用,抵禦“行業風險”。

總結:以上從法律和監管層面解釋了為什麽信托是安全的。信托公司是依據信托法有關規定設立,嚴格遵守“壹法三規”,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下合法經營的金融機構。信托是中國金融體系的正規軍,是中國金融體系的四大支柱之壹。截至2065438+2009年6月,信托管理資產規模達到20多萬億,是僅次於銀行的第二大資產管理機構。

二、信托安全的產品流程層面——壹個信托產品從最初成立到最終成立,壹共七個步驟,而每個步驟都要遵循壹定的流程和規定。這七個步驟分別是:產品建立、盡職調查、內部審計、制單、開戶、產品收集、產品建立。

前期(產品批準和盡職調查)

現實中信托公司並不是什麽都做,這就意味著信托業務的準入是有壹定門檻的,也就是政策引導。每個公司的指導方針都有自己的各項業務發展標準。以政治信托項目為例,對交易對手(融資方)的地域、財務收入、主體評級都會有壹個基本要求。這可以和公司的招聘相提並論。每個公司招人都有門檻,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控制風險。所以產品審批是信任的第壹道防火墻。壹個項目只有符合信托公司的指引和文件,才能進入盡職調查階段,否則在現實中撐不過壹集。產品項目完成後,就到了盡職調查階段。盡職調查是信托公司的業務經理作為受托人對信托的各種融資事項進行實地調查。通過信息收集和分析,形成對交易對手的全方位視角。如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現金流、還款能力等等。盡量遵循壹個嚴格的流程,這是第二道防火墻。

進行中(內部審計、監管備案和合同簽訂)

完成產品項目和盡職調查後,處於中期階段。這壹階段主要包括內部審查、文件制作和事前報告、開戶和合同管理。當信托公司業務經理完成盡職調查後,項目進入內部審計階段。在這個階段,信托公司的中後臺會對項目進行審核。比如合規部門對項目的合規性進行審核,確保項目不存在合規風險;風向部對項目進行風險審查,並出具風險控制意見。之後將項目材料提交給項目評審委員會,由項目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判斷,得出信托產品是否通過評審的結論。之所以這樣,目的只有壹個,控制風險。評估是最重要的階段,信托的風險和發行的可行性都是在這個階段完成的。信托公司在完成內部審核階段後,要將產品上報銀監會,這是規定。信托產品要按照規定向監管部門申報和申請,監管部門會根據法律法規對產品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才能進入下壹階段。下壹階段是開立信托賬戶和合同管理。根據信托法的相關規定,信托財產以第三方的形式獨立運作,與信托公司的自有財產嚴格區分。所以現實中會有兩個賬戶,壹個是內部賬戶,壹個是外部賬戶。經監管部門批準後,需要簽訂合同,保證以下產品的推廣和發行。

之後(促進籌資和產品建立)

合同要素確定後,信托產品正式進入募集階段。到這個時候,信托終於要和投資人見面了,但嚴格來說,這只是壹封推薦信。信托產品最終能否成立,資金能否用於項目,項目交易對手能否拿到資金,取決於產品的募集進度。只有資金募集符合要求,產品才能正式成立,否則不能成立信托。如果募集失敗,投資人的錢會原封不動的退回投資人賬戶。

總結:從約定前、約定中、約定後三個階段來看,壹個信托產品要經歷七道“劫難”,才能最終成立。復雜壹方面是法律規定,另壹方面是風險控制。

三、風險控制措施的安全性——國內大部分信托產品或債權產品,無論是信托理財、股票+債權還是約定回購的形式,對於債權來說,最大的風險在於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即違約風險。因此,在設計信托產品時,首先考慮的是信用風險。對於風險,信托產品往往會采取壹定的風險控制措施,以保證產品的最終兌付,最大程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本部分主要分析信托產品經常采用的風險控制措施,旨在幫助投資者更好地理解原理。

結構化設計

結構化設計又稱分層,是信托產品中常見的結構設置。壹般來說,信托產品分為優先級和劣後級。優先考慮普通投資者,享有固定收益、有限還款的權利;劣後級壹般由交易對手或第三方認購,享受浮動收益,優先考慮項目風險。說白了,劣級相當於城市安全墊,優先級就是坐在上面。

保證

質押措施是投資者比較熟悉的壹種風險控制措施。特別是在房地產信托產品中,往往會加入交易對手的不動產(土地、房屋、在建工程)作為風險控制和履約的手段。壹旦融資方違約或不能按期兌付本金和收益,信托公司可以拍賣抵押物或質押物實現產品兌付,壹般會對資產進行折價評估,壹般為6-7折。也就是說,如果因為拍賣導致資產價值下降30-40%,也能保證投資人的本息得到覆蓋。通過這樣的風險控制措施,可以將房地產信托產品的違約風險降到最低。

保證

擔保也是壹種常見的風險控制措施。壹般有第三方擔保或者團體擔保。對於擔保,信托公司往往有壹定的要求,比如信用等級不能低於交易對手,有的甚至要求高於交易對手。

總結:風險控制措施的分析,旨在讓大家更好的理解信托產品安全性的原因。相對於網貸標的的不確定性和私募產品的風控手段,信托要安全可靠得多。

四。銀信合作

信托產品是銀行理財最青睞的投資標的,保守估計近1/3的信托資產來自銀行理財資金;銀行購買信托產品,會拆分成不同期限(7天到3年在銀行)和不同基金份額(以前5萬,現在1,000就夠了),滿足銀行不了解的客戶需求。當然,產品的收益又會捆綁在壹起。所以可能妳已經參與了信托投資。哦,妳不相信銀行信任的信任嗎?

總結壹下:信任確實是安全的。信托作為國家持牌金融機構,受到最嚴格的監管;壹個信托產品從最初成立到最終成立要經過七個步驟,嚴格遵循壹套流程和制度;風險的可控性和項目的合規性是其他金融產品(非正規機構)無法比擬的。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希望投資者遠離不合規的金融機構,選擇正規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