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原則
根據湘人發[2005]171號文件精神,我院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應聘人員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年齡及資格條件。其中對應聘已實行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必須持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4、身體健康;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三、招聘崗位
需求專業 學歷要求 需求人數 使用意圖
工民建 本科以上 1 教師
藝術設計 本科以上、有工作經驗優先 1 教師
新聞 碩士以上、有工作經驗優先 1 教師
藥學(制劑) 副高職稱或碩士以上 1 教師
藥理學 副高職稱或碩士以上 1 教師
生物化學 副高職稱或碩士以上 1 教師
護理(社區、內外科、傳染病護理) 碩士以上 2 教師
精神病護理 副高職稱或碩士以上 1 教師
圖書情報學 本科以上 1 教師
中文 碩士 1 教師
日語 本科以上 1 教師
心理學或相關專業 碩士以上 4 學生輔導員
四、成立招聘小組
由人事處、紀檢、教務處、督導室、用人部門的專家組成招聘小組,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公開招聘新進人員。
五、招聘程序:
(壹)發布公告
1、在省人事廳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2、向湖南省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報送《需求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和使用意圖》,並由指導中心向全國發布信息;
3、參加湖南省2008屆各類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會,發布需求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由學校人事處負責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08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
(2)地點: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望城路165號
3、報名要求
(1)報名須帶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有執業資格證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人員,還應帶執業資格證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帶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2)報名本人帶自薦材料到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人事處負責,根據畢業生所學專業將收到的畢業生自薦材料分別向本校各用人部門推薦。
(三)考核、試教
1、由用人部門確定試教內容、時間、地點,並負責通知應聘人員;
2、由人事處、紀檢監察室、教務處、督導室及用人單位組成的招聘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及試教、考核、考察測評,並按考核、考察結果擇優確定人選及候補人選,報主管人事工作的院領導批準,到學校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四)體檢
1、由人事處組織實施;
2、體檢醫院:由學院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3、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與標準(修正)》執行;
4、體檢不合格者由應聘該崗位的候補人選遞補參加體檢。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1周,無異議後辦理聘用手續。
七、待遇
被聘用人員享受本校同類人員待遇。
八、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2]3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發[2003]1號、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事廳湘人發[2001]190號及[2005]171號文件的規定辦理聘用及合同鑒證手續。
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方案由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34)859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