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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區人才購房補貼

根據《關於婺城區調整人才政策的七條意見》(婺區委辦〔2022〕6號)文件,現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壹、高校畢業生購房補助

對2021年5月8日(含)起新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與婺城區屬民營企業、區屬國企簽訂勞動合同,且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含),於政策有效期內在區內購買首套家庭住房的,可按規定享受壹定標準的購房補助,具體標準為:博士畢業生80萬元(分三年支付,第壹年20萬元,第二年20萬元,第三年40萬元);碩士畢業生50萬元(分三年支付,第壹年10萬元,第二年20萬元,第三年20萬元);本科畢業生壹次性發放10萬元。夫妻雙方同時符合條件並申請補助的,其中壹方按規定標準全額享受,另壹方按規定標準50%享受。

二、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

對2022年1月1日(含)起,首次從市外引進,在區屬企事業單位(含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就業的,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以下各類人才,可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時間享受生活補助,補助期不超過36個月,具體標準為:

(壹)對申報當年1月1日,不超過45周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博士後、教授、正高級工程師等青年高層次人才,給予第壹年10萬元、第二年16萬元、第三年24萬元的生活補助。

(二)對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生,給予第壹年4萬元、第二年6萬元、第三年10萬元的生活補助。

三、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購房補助

(壹)對2022年1月1日起,首次由婺城區外全職引進至區屬企業,或區屬企業自主培養的,在企業生產壹線的正高職稱人才、副高職稱人才或高級技師,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連續繳納社保壹年以上,且五年內首次購買區內家庭住房的,給予正高職稱人才80萬元((分三年支付,第壹年20萬元,第二年20萬元,第三年40萬元)、副高職稱人才或高級技師50萬元(分三年支付,第壹年10萬元,第二年20萬元,第三年20萬元)購房補助。

(二)對2022年1月1日起,首次由婺城區外全職引進至區屬企業,在企業生產壹線的工程師(技師)、高級工,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連續繳納社保壹年以上,且五年內首次購買區內家庭住房的,分別壹次性給予10萬元、3萬元購房補助。

(三)以上人才購房與學歷類人才購房不重復享受。本人及配偶在金華市區範圍內沒有享受房改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高端人才限價銷售房等政策性住房情況。

四、博士後工作補助

2022年1月1日起,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博士後工作站給予20萬元獎勵資助;對博士後設站單位新招收的全職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後2年內給予每人50萬元的生活補助;對企業每招收壹名博士後給予10萬元獎勵,4年內培養出站後再給予10萬元獎勵。

五、大學生實習補貼

每年對大學生實習基地開展評價,並按照實習基地總數的10%評選示範基地,對實習崗位優質、實習組織有力、人員留用率高的,給予每家5萬元的示範基地獎勵;推出政務實習,鼓勵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到機關事業單位實習,並按照博士2000元/月、碩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給予實習生補貼。

六、企業外出招聘補貼

對企業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招聘活動的,給予往返交通費及住宿費補貼;企業自行外出招聘經人社部門批準備案的,給予往返交通費補貼。以上標準不超過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差旅標準。

七、青年人才培養支持政策

鼓勵企業發揮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作用,通過師徒幫帶的形式,精準培養壹批青年英才,做大做強企業人才隊伍。經綜合評定打分,按照五個檔次每年分別給予1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獎勵,最長可連續享受5年,期滿後需間隔2年後方可重新享受該政策。

八、其他有關事項

(壹)高校畢業生購房補助、生活補助由婺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申請人直接在“浙裏辦”app上申請(進入“浙裏辦”app——搜索“浙裏人才管家”——點擊熱門服務“更多”——選擇“金華”——選擇相應的業務),咨詢電話:0579-82368075;

(二)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購房補助、博士後工作補助、大學生實習基地補貼、企業外出招聘補貼由婺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申請人將材料交至婺城區行政服務中心壹樓A區6號、8號窗口,咨詢電話:0579-82368075;各項政策所需材料為: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購房補助(附件1)、博士後工作補助(無需申報)、大學生實習基地補貼(附件2)、企業外出招聘補貼(招聘文件、車票或機票原件、住宿費發票等)。

(三)青年人才培養支持政策由婺城區委組織部(人才辦)負責解釋,申請人將材料交至婺城區委組織部918辦公室,咨詢電話:82225106;

(四)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取消享受政策資格,依法追繳已發放的補助,並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納入征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