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遞補名單的來源:遞補名單通常會在招聘過程中同時公布,選調或面試的所有候選人都會進行評定,評定後未被錄用的候選人可以進入遞補名單。
2. 遞補名單的排序:遞補名單通常會按照候選人的綜合素質和成績進行排名,根據評定的標準,將候選人按照得分高低進行排序。
3. 遞補名單的使用:當錄取的候選人無法到崗或者放棄聘用時,招聘單位會根據遞補名單的排序,從中選擇得分最高的候選人進行補充錄用。
4. 遞補名單的有效期:遞補名單通常有壹個有效期限,在有效期內如果有職位空缺,則可以按照遞補名單進行補充錄用。
5. 遞補名單的通知方式:遞補名單的通知方式通常是通過電話、郵件、短信等方式與候選人聯系,通知其是否錄用。
需要註意的是,教師招聘遞補名單的具體操作和流程可能因地區、學校和招聘單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議查詢當地有關招聘規定或者與相關部門進行咨詢以獲得更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