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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學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吉首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簡章已經發布,大家來看看吧!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吉首大學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僅供參考。歡迎閱讀本文。

吉首大學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教育部有關招生的政策法規和吉首大學章程,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中文全稱:吉首大學;學校英文名:吉首大學;國標代碼:10531;學校性質:省屬公立綜合性大學;文化程度:本科;主管部門:湖南省人民政府。學校註冊地址為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號,郵編416000。

第三條學校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和張家界市永定縣城區辦學。吉首大學師範學院負責招生。吉首大學師範學院相對獨立。實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與吉首大學建立的以湘西自治州為主體的* * *管理體制,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辦學。

第四條學校有權授予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學士學位,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資格,具有招收港澳臺學生和外國留學生的資格。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完成學業並考核合格的,頒發吉首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吉首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類別包括:普通班、藝術班、體育班、職業高中對口計劃、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內地新疆高中班、農村訂單定向醫學免費培養、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新疆合作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地方專項計劃、港澳臺聯合招生、臺灣省高中畢業生按臺灣省高考考試成績招生。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院招生工作專職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的招生章程、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招生有關規定和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工作,開展招生改革和科學研究。

第八條學校應當成立招生監督小組,負責招生全過程監督,確保學校招生政策的貫徹執行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和辦學條件,結合各省生源情況和各專業就業情況,編制招生來源計劃,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條學校將省源計劃報相關省(市、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具體省、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壹條學校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額的1%,用於調劑生源和專業的不平衡,解決同分考生的招生問題。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按各省(市、區)確定的比例投檔。按平行誌願投檔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誌願投檔批次順序,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其中,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非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優先錄取具有第壹誌願的考生。當有空缺時,他們將接受下壹級誌願或征集誌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非特長生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誌願,按照分數優先、自願原則進行專業記錄和確定,不存在專業級差。投檔結果相同時,由學生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按投檔原則錄取。無法滿足所報專業誌願的考生,如遇專業調劑,將根據投檔結果調劑至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對實行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省(市、區),按照該省(市、區)的規則,擇優錄取。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含音樂、舞蹈、美術、設計)錄取規則:學校2022年不組織藝術類校考,藝術類專業根據各省(市、區)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省份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省份;在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省份,我校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 70%)。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最高者。根據用人單位招聘要求,舞蹈專業男女生身高原則上不低於1.7m,建議身高不合格的考生慎重報考,以利於順利就業。其中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考生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錄取。

第十六條體育專業錄取規則:湖南省錄取原則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與體育專業統考成績之和計算綜合成績,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學校擇優錄取。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根據各省(市、區)招生部門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某省不計算綜合成績的,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文化和專業成績均已入檔的考生。對實施高考招生綜合改革的省(市、區),按該省(市、區)的規則錄取。

第十七條武術、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錄取規則如下:考生必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體育專項技術測試和文化測試。學校將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抽取錄取分數線,確定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相關省(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

第十八條農村訂單醫學生錄取規則:農村訂單醫學生錄取按湖南省錄取政策執行。學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預錄名單,並將預錄名單和學生上報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由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局)通知預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就業定向協議,學校根據協議簽訂情況確定錄取名單。

第十九條職業高中對口計劃、大陸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新疆合作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聯合招生、根據臺灣省地區高考成績招收臺灣省高中畢業生等招生工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認可省(市、區)加分或減分政策。

第二十壹條各招生專業性別不限。

第二十二條學校外語教學使用的語言是英語。

第二十三條少數民族預科生在學校的招生按照當年公布的計劃進行,預科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選擇專業時,按照學校的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除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 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大廳)考生因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條件的,不予錄取到我校。

第五章收費標準和補貼

第二十五條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專業收費標準收取費用。具體費用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二十六條學校建立了獎、助、貸、勤、補、免等較為完善的資助制度。除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政策外,還采取設立學校獎學金、社會助學專項基金、勤工助學崗位、綠色通道等措施,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新生及其他入學

第二十七條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註冊手續。已被錄取但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批準後方可延期;未經批準壹周內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藝術、體育類新生還須參加專業復試。復審不合格者,由學校按相關規定處理;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學校聯系方式:

電話:0743-8564141743-8563838(傳真)

招生網站:/

學校網站: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適用於學院全日制招生,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的規定與章程不壹致的,以章程為準。如遇教育部或各省(市、區)招生政策發生變化,學校將根據變化相應修改章程,並另行公布執行。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吉首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章程已獲上級批準並發布,與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內容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