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是對新錄用人員進行政審的主要單位。大部分國企都不會對新進人員進行政審,所以妳父親的犯罪記錄不會影響妳在國企的工作。
當然,我說的是壹般的國企,因為國企其實有很多種類型,比如大型國企、地方國企,還有所謂的“國有重點企業”,比如軍工、航天國企。招聘人員時,可能需要對新的人事組織進行政審,這是比較特殊的情況。
但是大部分國企並不需要,因為目前很多國企的用工形式主要是全職合同制,也就是說妳進入國企主要是和企業簽訂全職用工合同,並不像公務員壹樣納入編制管理,所以員工進入的程序自然沒有公務員那麽復雜嚴格。
政治審查通常需要提交個人資料和對我有較大影響的直系親屬、旁系親屬來審核資料,所以政治審查在壹定程度上會和親屬有關。
壹般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政審不合格:有違背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差的;涉嫌犯罪尚未查明的;直系血親或者對我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我無法與他們劃清界限的;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中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人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法律依據: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不被征集服現役。
(壹)散布有政治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輯、出版、發表有政治錯誤的文章或者作品。
(二)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或者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調查、起訴、審判;
(四)因犯有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責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或被開除黨籍的;
(五)有黑社會組織或者犯罪團夥跡象,有損國家形象和社會公德的紋身;
(六)與境內外具有復雜政治背景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活動的,參加過有害武術組織或者積極參加活動的;
對自己有較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武術組織的骨幹成員;
(八)本人或者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或者活動的;
社會關系的主要成員或者其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的骨幹;
(九)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尚未查清的嚴重違法問題,本人包庇或者打擊報復的;
(十)主要家庭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或嚴重政治問題,本人無法劃清界限的;
(十壹)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