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實行稅制改革,省級及副省級國稅、地稅機構合並,承擔轄區內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
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為主體、省(區、市)人民政府為主體的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參考百度百科詞條-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