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協理員待遇壹般有多少
為有效解決基層民政工作經辦服務能力薄弱問題,提升社會救助整體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根據省、州民政部門關於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有關要求和《劍河縣推行社會救助協理員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劍河縣民政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協理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劍河縣社會救助協理員20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壹)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劍河縣戶籍。 2、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社會工作經歷、社會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會工作資格證書(含通過2022年社工資格考試待發證人員)的優先。 3、男女不限,年齡在18至35周歲之間(1986年10月8日及以後至2004年10月7日及以前出生)。 4、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5、誠實謹慎,吃苦耐勞,工作認真細致,熟練掌握辦公軟件,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善於和群眾打交道。 6、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責任心強,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等受到處罰的; 6.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通知進入試用期時,與其他單位還存在勞動關系的; 8.不能提供相關證件、證書、證明等原件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民政局委托凱裏青山人力資源公司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壹)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劍河縣民政局三樓會議室,地址:劍河縣革東鎮縣府路16號。 2.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17:30。 3.報名材料。 1填寫《劍河縣民政局招聘社會救助協理員報名表》(附件2); 2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3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復印件及學信網學籍認證報告; 4其他有關資料,如社工證復印件、2022年社工資格考試成績單截圖等。 以上材料同時提供原件。 4.有關要求。 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以電話或短信方式反饋審查結果。報名人員必須符合資格條件,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資格審查結束後,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仍然有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在任何壹個環節中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壹切責任應由應聘者承擔。 (三)筆試 1.筆試內容。滿分100分,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涵蓋社會救助有關政策、社會工作有關知識等。 2.對取得社工資格證(含通過2022年社工資格考試待發證人員)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在筆試環節加10分。 3.筆試時間、地點。以劍河縣人民政府網公示為準。 4.註意事項。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有關證件參加筆試。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3:1比例進行面試,筆試人數不足3:1的崗位,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註意事項。憑本人身份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面試。 (五)成績計算 考試結果按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100分×50%)+(面試成績100分×50%)的方式計算。考生總成績低於60分的,視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實行招聘名額等額體檢,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1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可復檢壹次。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壹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出現人員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壹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天。 (九)簽訂合同 公示期滿後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本次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社會救助協理員招聘的公正性和嚴肅性,邀劍河縣紀委監委參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人員,壹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1.工資待遇。社會救助協理員報酬為3800元/月(含基本工資、三險)。 2.根據社會救助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人員由縣民政局統籌使用。 3.本公告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