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養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紹興市農業農村局發布的《紹興市2022年禁漁期通告》,新昌縣自4月1日起進入禁漁期。
沒有捕魚區域和時間?
(壹)新昌縣外蕩水域(指不封閉的河流、漣漪、河湧等。),禁漁時間為4月1日0時至5月31日24時;
(2)新昌縣城潭河精靈橋至石門水庫大壩,禁漁時間為4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禁止的工作類型
除休閑釣魚外的所有工作方式。
違反禁漁期規定進行捕撈的法律責任將依據漁業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方法破壞漁業資源,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