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術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學歷、學位、年齡等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1)報名者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即1983 11 10月21之後出生;報名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811+0之後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是國家承認的。對於國家學歷(學位)有疑問的,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有疑問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有關業務部門確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專業填寫。詳見2019湖南省公務員職業指導目錄。如果所學專業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則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報考人員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證明等證明必須在2019 11之前取得,但不能在2019 1之前取得。
(2)不允許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軍人;
6.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桂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7.截至公告發布之日,試用期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未完成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報考本科,其他情況以此類推。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