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人才招聘 - 大理寺清常見的寺官

大理寺清常見的寺官

壹般常見的寺廟官員有:

點評:清朝以前,他們的職責和殿官壹樣,都是司法人員。在清朝,他們只負責寺廟的打章事務。隋朝初定,為正九品。唐朝的時候是從八年級開始。宋元豐改制後成為正八品。明朝晉升為正七品。清初為正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正七品,康熙六年改為正五品,九年改為正七品。

主簿:寺院的印章、抄本、文書、書籍、案卷。相當於辦公室主任兼總務。

記錄員:和主簿差不多,等級比主簿低。

支局長:張奉命派壹個使者到地方去審疑難案件。如果本寺有疑難案件,可以參與鑒定。

獄監或典獄長或監:即大理寺典獄長。

司:明清,從九品。掌管這座寺廟文件的出納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