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以上案例,投資者在以下幾個方面要時刻保持警惕,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業內人士認為,這類案件的特點是犯罪分子自稱“股神”或謊稱自己是有“內幕消息”的人,或冒充正規證券經營機構詐騙投資者。壹旦投資者上鉤,他們就被要求加入俱樂部並繳納會費。其實投資者只要稍加思考就能識破騙局。如果騙子們真的知道所謂的“牛股”,他自己豈不是也炒起來發了大財?他還能從投資者那裏賺取任何咨詢費或會員費嗎?這裏也要提醒投資者,即使是具有證券投資咨詢資格的合法投資機構,也是不允許收取所謂的“會員費”的。投資者接受證券投資咨詢和金融服務,應當委托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具有業務資格的合法機構進行。法人機構名單可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網站查詢。證券從業人員在從事投資咨詢業務前,必須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投資顧問”資格。合法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在提供投資咨詢服務時,壹般需要與客戶簽訂書面服務合同或電子合同。對於那些不能提供投資咨詢合同或合同要素不全的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投資者必須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