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洋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屬於民間調解組織,其出具的調解書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只有法院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漢中洋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在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會因為調解而妨礙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方式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