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於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6.失信被執行人。
7.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