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人才招聘 - 執行階段律師收費標準

執行階段律師收費標準

法律分析

計件收費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過50%,下浮不限。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5%,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4% (3)50萬元至l 00萬元部分(含1 00萬元)為3%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2% (5)500萬元至1 000萬元部分(含1 000萬元)為1% (6)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過0.5%。

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照收費較高者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壹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第四十條 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 (三)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權益; (四)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 (五)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依法辦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七)煽動、教唆當事人采取擾亂公***秩序、危害公***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 (八)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幹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