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元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關於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
根據工作需要,新鄭市人民檢察院通過新鄭市元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聘用制工作人員,現制訂招聘方案如下。
壹、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自願報名,擇優招聘。
二、招聘數量
招聘聘用制書記員4名。
三、公開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新鄭戶籍、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不限專業,法律、文秘、播音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3.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後出生),男女不限
,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3米以上;
4.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進行文字錄入、編輯、制表、講解等工作;
5.有高度保密意識,嚴格遵循保密規定;
6.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吃苦耐勞,愛崗敬業,熱愛司法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應聘,壹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者記過以上處分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主要程序分為發布公告、組織報名、體能測試、計算機操作、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環節,招聘工作由新鄭市元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壹)發布公告。在新鄭市電視臺、網站等新聞媒體進行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以公告時間為準
2、報名地點:新鄭市元信勞務派遣公司(雙擁路與陶文路交叉口東50米)
3、報名時註意事項:
(1)報名時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工作人員對參加公開招聘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壹致。資格審查貫穿全程,壹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聘用資格。
(3)參加招聘人員報名時應首先填寫報名表,並現場拍攝壹寸免冠照片存檔,同時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法,報考人員應到新鄭市元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進行報名,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確認。
(4)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371--85121678、0371--85121567或者見新鄭市元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網站
(三)測試。測試分為專業技能測試、筆試、面試。
1.專業技能測試:書記員崗位進行計算機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按1:1.5比例進入筆試。
2.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
3.面試: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及專業技能測試,按1: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能力和基本素質。
考試最後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有效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並結合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最終招聘所需人員。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考察。考察考生的學歷原件、體檢表原件、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政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對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
(七)聘用。試用期3個月,對試用期滿合格的進行聘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落實相關待遇。
六、管理與待遇
(壹)此次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全部實行聘用制,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與新鄭市元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司法輔助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後簽訂勞務合同。
(三)聘用人員不負責食宿,實行統壹管理。工資福利為每人每月2700元(含基本工資、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招聘工作將由檢察院紀檢監察室和檢察院政治處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招聘過程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人員追究相關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371--62693588
新鄭市元信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