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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十堰市人民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7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六號令)、《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2012〕106號)、《進壹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的通知》(十人社發〔2018〕16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醫院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十堰市人民醫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7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壹)招聘對象

 1、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碩士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後出生);專業對口的非應屆碩士畢業生,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取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專業對口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非本市行政區域內戶籍人員。

 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附件1:《十堰市人民醫院高層次人才

 招聘崗位和條件壹覽表》)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責任心強、有較強的溝通交流及語言表達能力,無任何不良記錄;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有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者優先,聘用後能夠按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十堰市(含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相關要求

 (壹)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7日。

 2、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到十堰市人民醫院行政樓二樓人力資源部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填寫《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書》(附件3),對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壹律不允許報名,即使報名參加考試的,壹經核實,取消其資格,並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4、資格審查。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質等方面的綜合能力。

 對符合招聘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形成競爭比例的(即: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大於1:1),由十堰市人民醫院統壹組織面試,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和市紀委派駐衛健委紀檢組參加巡視,指導監督。對未形成競爭比例的(即: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等於1:1),由十堰市人民醫院進行考核。

 1、面試時間:2021年1月31日前

 2、面試地點:十堰市人民醫院多功能廳(門診負壹樓)。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或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成績計算。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成績公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經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審核後,面試結束的當天,在十堰市人民醫院對進入體檢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四)體檢、考察。由醫院統壹免費組織體檢,並進行心理測試。體檢合格人員由醫院采取函調、檔案考察或實地考察等形式對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察。市衛健委、市人社局負責指導、監督。

 (五)院黨委會審定、公示。醫院人力資源部將面試評分、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匯總,經院黨委會研究通過,提出擬招聘人選。經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審核後,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十堰市人民醫院網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聘用人選。

 (六)聘用審批。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醫院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執行事業單位現行標準。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醫院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咨詢電話:

 十堰市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0719-8637029/8637629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朝陽中路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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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人民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和條件壹覽表.xls

十堰市人民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十堰市人民醫院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