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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第壹章

目的

第壹條:為謀求公司持續、高速、穩定、健康發展,增強公司凝聚力,建立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人才,激發員工積極性,規範薪酬管理,體現人性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除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成員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三章參考文獻

第三條:當地市政府頒布的最低基本工資標準。

第四章具體內容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員工工資嚴格按照每個員工為公司提供的勞動量和業績進行分配,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是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2.投入產出原則:公司的薪酬水平要與每個員工的勞動效率和成果以及公司的經濟效益緊密掛鉤,然後浮動調整;

3.市場調節原則:公司在確定員工薪酬水平時,應以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市場工資為主要參考,並根據市場工資的變化適時進行調整,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4.遵守法律法規原則: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政府規定的各項勞動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社會保險待遇規定。

第5條:工資結構

1,基本工資,即每月支付給員工的基本工資,參照當地辦法規定的最低工資水平;

2、績效工資,績效考核金是指通過關鍵崗位的績效考核而支付的壹種薪酬。績效考核資金原則上占工資總額的5%-25%,具體分配發放辦法參照薪級表核算對照表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3、員工績效獎,是對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獎勵,並在月末由部門向公司提出考核申請,經批準後,由財務中心壹並發放當月工資。績效獎勵金額和考核辦法參照《員工績效獎勵量表》和本部門《部門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4.獎金:如考勤獎、年終獎、改進建議獎、績效獎等。

5.崗位工資:是指根據關鍵崗位和崗位的不同特點設定的壹種工資形式。各等級、薪級崗位工資標準按薪級會計對照表或崗位津貼發放規定發放。

6、福利——住宿補貼、夥食補貼、社會保險等。

7.崗位津貼:是公司各級管理崗位員工的津貼,各等級、薪級崗位工資標準參照薪級會計對照表發放;(註:不擔任管理職務的同級員工不享受崗位津貼,崗位津貼的工資直接歸入崗位工資。)

8.考勤獎,是為了鼓勵員工出勤而設置的。具體標準參考工資等級核算對照表;

9、加班費,按公司制度。

第六條:工資水平以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基礎,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崗位員工的工資水平以員工的崗位評價和績效考核為基礎,並參考當地勞動力市場的工資價格合理確定。

第七條:員工正常出勤的標準工作時間規定為天,每天正常出勤8小時,每月正常出勤174小時(天×8小時)。基本工資每小時的計算公式為÷ 65,438+074,正常出勤結束時將全額發放基本工資(65,438+074小時)。

第八條:員工在正常出勤時間內,請假、曠工、遲到等缺勤時間不足174小時的,不能發放工資。基本工資按實際出勤小時數計算,計算公式為正常出勤每小時工資×實際出勤小時數。但由於工作需要,節假日安排考勤時,節假日考勤可隨請假工作時間調整,具體工作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假期出勤和正常上課出勤轉移後,休假取消。具體工作將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員工考勤獎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按照考勤獎的會計規則執行。

第十條:曠工不予調整,曠工壹天扣三天基本工資。

第十壹條:曠工,基本工資的扣除計算;缺勤時間扣除標準:

第十二條: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以及公司訂單不足導致的員工假期,按照正常出勤時間計算基本工資。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薪酬核算細則

1.績效考核和工資核算的正常考勤標準工作時間為天(×8H/D=174小時):

2.績效考核薪資的發放金額是薪資等級核算對照表中薪資等級對應的金額;

3.正常出勤小時數結束(174小時)時,績效考核工資發放公式為:考核工資=績效考核工資金額(代碼K)×績效正負激勵百分比;

4.正面和負面績效激勵的百分比如下:

績效考核結果及提交時間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缺勤期間績效考核工資的計算按出勤天數比例遞減。詳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崗位工資核算正常出勤的標準工時為208小時(即周壹至周六正常出勤,26天×8小時/天)。

第十五條:崗位工資數額根據工資等級核算對照表中的工資等級發放。

1,崗位工資的核算,不準請假,曠工,出勤超過174小時,崗位工資全額計算發放。小時崗位工資=崗位工資額÷174小時

2、缺勤時,崗位工資扣除計算:

缺勤時間從標準缺勤1小時中扣除,從崗位工資1/174中扣除。缺勤1天(8小時)從崗位工資1/6中扣除。不計算壹個月的缺勤(該月沒有出勤日)。

3、崗位津貼會計規則

1行政部門經理(即擔任五級以上管理職務的人員)享受崗位津貼,同級非行政部門經理不享受。但在薪級表相同的情況下,非行政部門管理人員的崗位工資是崗位工資和崗位津貼之和(即崗位津貼的多少直接換算成崗位工資計算)。崗位津貼的支付金額按照工資等級核算對照表支付。

2.崗位津貼核算,無請假、曠工,全勤174小時,崗位津貼全額計算發放。小時工作津貼=津貼額÷174小時。缺勤,扣除工作津貼的計算方法是扣除標準缺勤時間1小時,再扣除1/174工作津貼。

第十六條:出勤獎支付細則

1,考勤獎是獎勵當月考勤好的員工。如果員工當月不休假,遲到、早退、曠工,在規定的正常出勤日(日)全部出勤。

2.考勤獎勵的範圍和金額參照工資等級核算對照表執行;

★1-3級為100元/月(日):

★4-7級為200元/月(日);

★8到16年級沒有出勤獎。

3.正常出勤日和節假日出勤的調班或調班不影響考勤獎金的發放(即正常出勤日休假由節假日安排和考勤進行調整或調班,考勤為174小時,無休假、曠工、遲到的計入考勤發放)。具體操作要求請參照考勤管理規定。

4.春節假期月度出勤獎:春節假期正常出勤少於174小時,多於120小時,當月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者給予出勤獎。

第17條:其他津貼

1,工種津貼:是為了突出崗位的特殊性而設置的津貼;

2.教育津貼:是對具有大學學歷的人的津貼,便於吸引優秀員工;

3.特殊津貼:是公司高層以另壹種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並嚴格保密的壹種工資。該津貼不在本文描述,必要時由高層直接通知財務中心支付;

第十八條加班工資核算細則

1.平時和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的倍數標準為:平時加班150%,節假日加班200%,節假日加班300%。

2.超過壹天8小時和壹個月正常出勤天數的出勤算作加班時間。加班可分為平時加班(周壹至周五)、周末加班(周六/周日出勤)、節假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出勤)。加班時間的有效性必須由部門書面提出,部門經理審核,子公司/中心業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否則加班無效,人力資源部不予計入考勤統計。計算加班出勤小時數的最小單位是小時,不足小時不計算加班費。具體操作要求參照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3.為了控制各部門的人力成本,要求各部門必須不斷提高管理能力,做好內部管理控制,保證各級員工得到勞逸結合,以健康的體魄為公司服務。根據不同崗位規定不同的加班控制,加班控制基數為36小時(生產旺季另議):

4.超過控制基數的加班,由各部門提交專項申請報告進行書面審核,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子公司/中心/事業部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定;未經批準的加班時間無效,財務中心不予計算加班工資。具體操作請參考考勤管理規定。

5.下列活動之壹的時間不屬於加班,不計算加班費:

★未經子公司/中心/事業部負責人書面批準,擅自加班(包括經理、主管、班組長的口頭同意或口頭安排,不在此列)。

第十九條:新員工薪資申請的操作和審批

1.新員工的聘任參照招聘管理制度執行;

2.用人部門在申請新員工工資時,可以提出人力資源招聘需求,並明確擬招聘崗位的職位(等級)。招聘結束後,人力資源部會在面試時向應聘者提出該崗位最低工資的綜合水平。當應聘者提出的薪資要求超過試用期薪資水平時,人力資源部填寫薪資申請表,提交子公司/中心/事業部負責人審批;

3.經批準後通過人力資源部通知被錄用人員報到。

第20條:工資調整

1.試用期及試用期後的人事考核參照《員工考核規定》和《晉升管理規定》執行;

2.壹級至三級員工試用期滿後,通過考核員工的工作能力和技能、評估員工的技能等級(A、B、C、D、E、F)和調整員工的績效考核金額,在試用期後調整員工的工資。

3.績效考核資金的考核和發放參照員工績效考核等級和各部門績效考核辦法執行,由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子公司/事業部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後發放到財務中心。

4.4-10級員工試用期後的工資調整參照《員工考核管理規定》和《晉升管理規定》執行。,

5.考核合格後,用人部門提出的調資申請單由部門審核,子公司/事業部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後生效。

6.調薪的薪級原則上不超過三級。如有特殊需要,需提供突出業績實例方可應聘,否則人力資源中心可拒絕批準。

第21條:工資水平的調整

1,工資水平的調整是結合每年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要求而制定的工資調整方案;

2.薪資調整方式適用於新入職普通員工的薪資水平,在職員工僅作為基本薪資調整的依據,結合公司薪資管理體系中的薪資結構進行全面薪資調整;

3.薪酬水平的調整不涉及調薪或加薪。

第二十二條:年度調薪加薪是肯定員工壹年工作業績的激勵機制。在公司收益的原則下,提出適當的比例進行調薪加薪,提高員工的薪酬。年薪調整在每年的3月或9月,以符合條件滿壹年為基礎。每人每年只允許壹次(或者職位晉升合格時不限制)。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中心/事業部年度薪酬總額調整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實行總量控制原則。子公司/中心/事業部可根據範圍內的人員績效結果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四條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與調薪加薪前績效考核結果的平均分,作為調薪加薪的考核依據。考核得分與調薪加薪的薪級對照表如下:

第二十五條:國家法定節假日為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帶薪休假天數如下(如有變化,以國務院最新規定為準):

元旦:放假1天(65438+10月1天):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壹、正月初二)、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勞動節:放假1天(5月1

第二十六條:公司支付的代扣款包括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代扣夥食費、住宿費、住宿水電費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七條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和稅率表,參照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表執行。如有變更,按最新法律法規執行。個人所得稅的征繳由公司代繳,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返還給公司。

第二十八條:員工本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公司代繳,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並返還給公司。具體支付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布的養老保險支付文件執行,如有變化按最新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公司提供餐食,員工必須自己支付餐費。

第三十條:住宿費和住宿水電費代扣代繳。公司提供住宿條件,員工自行支付住宿相關費用。具體扣繳參照《住宿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壹條個人所得稅由財務中心薪資會計根據計算公式從員工工資中直接扣繳;養老保險,夥食費,住宿費,住宿費,水電費每月由人力資源部從財務中心扣除。

第32條:其他

★福利費:參照《福利費管理辦法》。

★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參照著裝管理規定。

第三十三條:公司財務中心每月編制員工工資單,作為支付員工工資的依據。

第三十四條:應付工資總額和實際支付工資總額詳見員工工資清單項目。

第三十五條工資表由財務中心工資核算員操作,財務中心經理審核,財務中心主任復核,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委托人確認。

第三十六條:工資單應永久保存。

第三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