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護士資格考試是評價護士資格申請人是否具備必要的護理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的考試。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的人員,經參加護士資格考試並考核合格,可取得初級護理(本科)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初級護理(師)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
擴展數據:
護士必須按照衛健委相關法律標準和護理行業規範開展相應的護理項目,觀察患者體重,了解患者病情,配合醫生,及時處理醫療糾紛,防止醫療事故發生。
並從生理、心理、社會文化、精神等方面對患者的日常生活、日常活動、用藥、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