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教育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理論知識等。部分地區如洛陽會對專業課進行考察,教育專業知識的考察內容包括: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教師職業道德、班級管理、教學方法、師德與個人修養、學生與團隊管理等。
2.采訪
面試主要采取試講(模擬課,無學生)和答辯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儀表和行為、教師的基本素養、學科知識、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