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由崗位和身份相結合確定。具體辦法如下:女職工為原幹部的,退休前在工人崗位工作,年滿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50歲時在工人崗位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為55歲。達到55周歲前符合在工人崗位工作滿5年要求的,也可以在滿5周歲時按實際年齡申請退休。女職工原是幹部的,退休前曾在工人崗位工作,但回到管理崗位的,退休年齡為五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