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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公告100人

#事業單位# 導語2021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公告100人已發布,報名時間:2021年05月24日08:30-2021年05月28日17:30。為了方便考生報考, 現將相關信息發布如下:

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服從工作安排。

 2.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規定的基本條件。

 3.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對部分急需緊缺崗位年齡適當放寬,具體見附件1。

 4.具備崗位所需專業資格和技能條件。報考教育崗位的,須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其中屬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可放寬至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5.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正在接受紀律檢查、司法調查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

 (4)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的;

 (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1年的應屆畢業生(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讀的非2021年畢業的人員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報考)。

引進方式及程序

 (壹)引進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測試,采取考察引進的方式。考察方案由縣委人才辦另行制定。

 考察引進對象原則上不占崗位引進計劃數,由縣委人才辦在本次招引計劃總數內統籌調劑解決。

 2.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采取綜合能力測試(以下簡稱測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二)引進程序

 1.發布公告。2021年5月12日在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安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引才公告。

 2.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從2021年5月24日(星期壹)8:30起至5月28日(星期五)17:30截止。每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填報壹個崗位。報名時應認真填寫《公安縣2021年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及《誠信書》。

 網絡專用郵箱gaxwrcb@126.com。將報名所需資料電子版打包壓縮(壓縮包命名為“報考崗位代碼+崗位名稱+姓名”),按要求完成的壓縮包發送至該郵箱,並確認收到回復郵件。不按要求操作產生的後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

 咨詢電話:0716—5225034

 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掃描件(或照片原圖)並按以下順序排列:

 (1)《公安縣2021年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表樣見附件2);

 (2)《誠信書》(見附件3,由本人手寫簽名後提交掃描件或照片原圖);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

 (4)有關證件(證書)。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引進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明;

 (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壹寸彩色登記電子照片(電子照片為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網絡報名不上傳照片將不予審核);

 (6)2021年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及畢業證、學位證(暫未發放的由所在高校開具有效證明)。公安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上述報名資料,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與參加測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如報名人員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或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報名人員對報考條件若有疑問,可撥打引才單位電話咨詢。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采取網上審查的形式進行。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由縣委人才辦組織,引才單位主管部門、縣人社局通過視頻驗證的方式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進行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引進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進行視頻驗證。未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沒有測試資格。資格審查結果在公安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布。

 因崗位引進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達不到1:2取消崗位引進計劃的(對設限測試開考比例),報考人員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壹次。若報考人員在通知的時限內未改報或改報後經過資格審查不合格,沒有測試資格。

 資格審查並經報名調劑後,崗位引進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仍達不到1:2的(對設限測試開考比例),取消或減少該崗位引進計劃。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全過程,壹經發現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規定者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4.綜合能力測試。根據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測試人員初選

 對報名且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到30人及以上的崗位(以崗位代碼為標誌,不含縣直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崗位代碼62501),通過筆試確定參加測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引進計劃數與測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參加測試人選。最後壹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壹並納入測試人選。筆試成績僅作為確定參加測試人選的依據,不計入綜合成績。

 筆試內容主要是公***基礎知識與綜合應用能力測試等。包括法律、政治、歷史、經濟、管理、科技等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測試開考比例

 ①碩士研究生、“雙壹流”建設高校(學科)本科畢業生、壹類本科畢業生、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設開考比例。對不設開考比例的,實行測試合格分數線控制,合格分數線設定為80分,對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相應崗位引進計劃減少或取消。

 ②其他本科畢業生開考比例不低於1:2(崗位引進計劃數與參加測試人數比例不低於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或取消崗位引進計劃。

 (3)測試方式

 測試分教育組、綜合組(衛生及其他單位)。

 教育組:根據崗位和專業特點。測試采取說課或試講+綜合答辯的方式進行。

 綜合組:根據崗位和專業特點,主要測試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水平能力、管理能力、思辨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創新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綜合成績計算。測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對報名且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較多的崗位,筆試成績僅作為確定參加測試人選的依據,不計入綜合成績。

 (5)其他事宜

 測試公告在測試舉行之前至少7天發布。如有報考人員在測試舉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放棄,造成崗位引進計劃數與參加測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對設限開考比例的),減少或取消該崗位引進計劃數。如有報考人員在測試舉行之前的5天內申明放棄或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測試,其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並參與排序。

 對因有報考人員在測試舉行之前的5天內申明放棄或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測試,造成壹個崗位只有壹人參加測試的,實行測試合格分數線控制,合格分數線設定為80分,對達不到最低分數線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相應崗位引進計劃取消。

 若有測試成績相同者,加試壹場,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報考人員測試成績在公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5.體檢和考察。根據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體檢前,將現場查驗考生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等資料原件。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體檢入圍資格,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1)體檢。體檢工作由縣委人才辦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入圍人選根據報考人員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引進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現場查驗不符合報考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崗位缺額,依據該崗位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設置最低分數線為75分,測試成績低於75分的報考人員沒有遞補資格。如沒有人員遞補,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引進計劃。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納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委人才辦組織,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察專班實施。考察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職位匹配等情況,並調閱個人人事檔案,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崗位缺額,依據該崗位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沒有人員遞補,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引進計劃。

 博士研究生的考察按縣委人才辦另行制定的考察方案實施。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公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公示後,若因他人舉報屬實或自動放棄出現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6.公示及聘用。根據崗位要求,對測試、體檢、考察均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者,按照有關程序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對公示期間發現並查證核實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或聘用條件的問題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名單在網上公布後,擬聘人員應及時按規定時間報到,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告知。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對無故逾期不報到或無故自行放棄的擬聘人員,將建立個人誠信檔案,五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各類人事考試。

 所有應屆畢業生必須在本年度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後(時間以各高校實際發證時間為準)辦理聘用手續,否則不予聘用。

政策待遇

 1.試用期。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享受試用期滿的事業單位同職級人員工資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崗手續。按照幹部任用的相關規定,學士可以享受事業單位管理9級崗位待遇,碩士可以享受事業單位管理8級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業單位管理7級崗位待遇,國內重點院校畢業的博士考核特別優秀且符合相關任職條件規定的可以享受事業單位管理6級崗位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終止)聘用關系。

 2.最低服務期限。引進人才實行最低5年服務期,服務期限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計算。

 3.人才津貼。正式聘用後除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所有待遇之外,另發放人才津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給予人才津貼25萬元,每工作壹年發放5萬元;“雙壹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本科學歷同為“雙壹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給予人才津貼20萬元,每工作壹年發放4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雙壹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給予人才津貼15萬元,每工作壹年發放3萬元。此補貼政策僅限本次人才引進。服務期滿後,引進人才納入常態化人才管理序列,相關待遇按有關政策執行。

 4.職稱評聘待遇。引進人才不受單位專業技術結構比例和崗位設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到相應崗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在引進崗位上取得突出業績的,可申報上壹級專業技術職務,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5.納入儲備人才使用對象。凡報考公安縣高層次人才引進通過面試程序後未錄聘,屬全日制“雙壹流”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個人願意經組織體檢、考核合格,可納入2年期內儲備人才使用,其工資待遇參照同類事業單位人員執行。使用期內,可參加本縣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考、人才引進和公務員招考。

 6.配偶工作安置。引進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或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配偶工作問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解決。原屬縣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采取調動方式解決;原屬企業職工或無固定職業的,采取推薦就業等方式解決。

 7.子女就學措施。引進人才子女由縣教育局解決就學問題:壹是對於引進人才的子女不考慮戶籍等因素,優先在公辦學校進行統籌安排。二是優先就近安排入學。按照義務教育段“免試、劃片、就近”入學原則,優先安排引進人才的子女進入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公辦學校就讀。三是優先解決學籍。引進人才子女無學籍的,優先上報補登學籍;外地有學籍的,積極協調將學籍遷往我縣就讀學校。

組織領導與紀律監督

 本次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為確保本次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縣紀委監委對引進人才工作實行全程監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發生。對違紀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由本次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備案,並且5年內不得參與我縣的各類人事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事項

 1.做好個人和公***防護。在招引的相關環節,考生要佩戴防護口罩,出示健康綠碼,如實登記並報告個人身體狀況,積極配合進行相關檢測,嚴格做好個人衛生,嚴格遵守場所公***衛生和防疫秩序。

 2.此次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的各項具體工作程序、重要事項和未盡事宜均在公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3.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4.未盡事宜由縣委人才辦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16—5110030

 考務咨詢電話:0716—5225034

 舉報投訴電話:0716—522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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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安縣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崗位壹覽表.xlsx

2021年公安縣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docx

誠信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