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200=10200元;
B公司招聘的員工第二年的工資收入為:
5000+50+5000+50×2
=10150元;
A公司第n年招聘員工的工資收入為:
10000+200(n﹣1)
= 9800+200n;
B公司招聘的員工第n年的工資收入為:
5000×2+50×(2n﹣1)
= 9950+100n;
從上面可以看出:
當9800+200n=9950+100n時,
n=1.5,
∴從申請人的角度來看,
工作時間大於等於2年時,選擇公司有利。
工作時間2年以下時,選擇b公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