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令號廣東省人民政府139)和《關於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石梅人社[2010]186號),並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壹、招聘名額
招聘工程技術人員4名。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相關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專業3、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男,30歲以下,具有工程師職稱可放寬至40歲,具有壹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優先。戶籍不限。
4、環境工程(含環境藝術設計)專業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30周歲以下,本省戶籍,有壹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報名方式
(壹)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方式:外地報名者可寄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同版壹寸彩色免冠近照兩張。在國有單位工作的報考者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往平原縣水務局人事紀檢股(地址:平原縣大哲鎮平城中路165438)
本地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職稱證書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同版壹寸免冠近照兩張,在平原縣水務局壹樓人事紀檢股報名,報名費100元。
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地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繳納報名費100元。
2.報名時間:2011 8月9日至8月11。上午8:30-12:00;下午2時30分至6時
(二)考試的時間、地點和內容。
1.考試時間:2011。8月17日上午考公眾號知識,8月117日下午考崗位技能。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請於8月20116下午5: 30前到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領取)。
3.考試內容及評分方式:考試為筆試。考試由公共知識考試和崗位技能考試兩部分組成。公共事務知識只考《公共事務基礎知識》,考試參考書為《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用書》;技能考試主要考察本專業的基礎知識和法律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00,總分按照公共事務知識60%、崗位技能40%的比例計算。
四、就業方法
1,入場順序: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數相同者優先於崗位技能測試分數高者。
2.擬聘用人員按《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進行等額體檢和審核。不合格者,按綜合排名依次遞補。
3.為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全程邀請平遠縣紀檢監察部門參與,考試結果將在相關政府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凡弄虛作假取得錄用資格的,壹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報考。
4.考試成績公布後,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異議的,應在成績公布後三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水務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動詞 (verb的縮寫)相關治療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六、本通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水務局負責解釋。
平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原縣水務局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