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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與實際不符犯法嗎

壹、招聘信息與實際不符犯法嗎

1、招聘信息與實際不符不犯法。用人單位網上發布的職位信息如果與事實不符的,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提供的崗位事實與勞動合同約定不符的,公司需要承擔法定責任,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壹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二、招聘信息與實際不符怎麽舉報

1、妳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從事原來應聘的崗位,如果此時單位當方面解除勞動關系,那麽就是違法,需要進行賠償;

2、如果妳主動申請離職,如果此時用人單位強制扣留或者是不予辦理離職手續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