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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遼寧本溪機關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100人公告

為全面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加大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力度,加速推進本溪新壹輪振興發展,經研究決定,擬引進100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引進對象及資格條件

人才引進對象為非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

引進人員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壹:

(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學位,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國家、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技術帶頭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壹、二層次人選、省“百千萬人才工程”百層次人選;博士研究生導師;或與上述條件相當的其他高層次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學位,且在本科階段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壹本專業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三)具有海外碩士學位及以上的留學回國人員,其海外學歷需經國家教育部認證,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四)具有國家“985工程”院校(不含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其他要求

1.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具有海外碩士學位及以上的留學回國人員,其海外學歷需2017年7月31日前經國家教育部認證;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海外碩士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家“985工程”院校(不含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後出生;

3.符合職位的專業及相關要求(見《2017年本溪市引進人才計劃表》)。

4.凡報考機關參公單位職位的,須具公務員(參公)身份並符合轉任條件,或具有事業身份並符合調任條件。

二、人員管理

引進到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按國家、省、市相關政策進行管理並辦理相關手續。

(壹)引進人員為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辦理調轉手續,不在編新進人員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

(二)凡通過人才引進方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期合同,服務期滿後表現優秀的縣(區)人員,可優先向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流動,事業單位滿足調任條件人員可調任機關。

三、相關待遇

(壹)新引進人才享受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各項待遇。

(二)新引進的博士及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等相應層次人才,給予20萬元購房補助(或安家補助),並連續3年享受每月2000元人才專項資金資助;新引進的碩士層次人才,給予10萬元購房補助(或安家補助),並連續3年享受每月1000元人才專項資金資助;新引進的國家“985工程” 院校(不含獨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給予5萬元購房補助(或安家補助)。上述人員按照《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幹意見》(教財[2015]7號)規定辦理助學貸款的優秀貧困畢業生,其助學貸款及利息給予全額補貼。

(三)引進人員違反服務期合同(除不可抗拒力),應解除其與用人單位的人事關系,並退還已享受的購房補助、人才專項資金資助和助學貸款及利息補貼等相關費用。

四、程序及方法

(壹)職位查詢

此次人才引進的具體人數、職位和資格條件等可通過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對《職位信息》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註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市直各單位和職位所在縣(區)人社部門聯系。

(二)報名

1.本次引進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考生現場填寫《本溪市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表》。

2.每名考生只能報考壹個職位。

3.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4.報名實行誠信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此次引進工作過程中或引進工作結束後可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5.此次人才引進職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6.考生自報名至考試(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考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後果,由考生自負。

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7年5月31日16:00前。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雙休日和國家法定假日不接待報名。

報名地點:報考縣(區)職位的考生請到職位所在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報考市直部門職位的考生請到市直部門人事處報名。

(三)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提供其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審查,以碩士研究生報考的考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壹本專業證明,海外學歷碩士研究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及國家教育部對學歷的認證材料。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尚未畢業無法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需提供考生身份證、學生證、院系的專業證明。以上所需證件均為原件。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壹律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試

職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職位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無需進行筆試;職位要求本科及以上職位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的方式。

1.筆試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機關事業單位應知應會相關知識和能力,筆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職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需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

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後壹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並列者,同時參加面試。報考職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後,直接參加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引進。面試後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按引進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總成績並列者,可進行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本科學歷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研究生學歷以上的考生的總成績=面試成績。只參加面試人員成績出現並列者需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區人社部門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六)公示

擬引進人選確定後,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使用)的,辦理調轉或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使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調轉或聘用;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調轉或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調轉或聘用。新聘用人員,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壹)域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公務員(參公人員)引進到機關、參公單位的,辦理公務員(參公人員)轉任手續。事業單位人員,符合公務員(參公人員)調任條件,引進到機關、參公單位的,辦理調任手續;引進到事業單位的,辦理調轉手續。

(二)其他人員

引進到事業單位,辦理人才引進手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手續)。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機構及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助抄襲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請考生認真查閱引進計劃職位信息表等。

聯系人及電話:

縣區人社局聯系人及電話:

本溪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李麗穎 聯系電話:024-46855808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楊軍政 聯系電話:024-48823882

平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趙茂來 聯系電話:024-42883195

明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徐琳琳 聯系電話:024-44586009

溪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劉誌遠 聯系電話:024-45836920

南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於麗娜 聯系電話:024-43839616

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張 穎 聯系電話:024-45858053

市直各單位聯系人及電話:

本溪市財政局

聯系人:趙 卓 聯系電話:024-42836674

本溪市發改委

聯系人:王麗花 聯系電話:024-43887312

本溪市林業局

聯系人:王玉才 聯系電話:024-43568515

本溪市農委

聯系人:唐巍巍 聯系電話:024-43103893

本溪市水務局

聯系人:張 芳 聯系電話:024-44599128

本溪市旅遊委

聯系人:馬紅軍 聯系電話:024-42827681

本溪市環保局

聯系人:王海濤 聯系電話:024-44871989

本溪市人社局

聯系人:宋海新 聯系電話:024-42808614

點擊下載》》

1.2017年本溪市人才引進計劃表.xls

2.本溪市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doc

3.2016年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