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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夥協議

當今社會,越來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協議,而簽署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壹。妳起草協議的時候都不知道?以下是我收集到的三份多人合夥協議。歡迎閱讀收藏。

多合夥人合夥協議1甲方:_ _ _身份證_ _ _ _地址

乙方:_ _身份證_ _ _ _ _地址

丙方:_ _身份證_ _ _地址

丁方:_ _身份證_ _ _地址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同經營(店鋪名稱)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前期甲、乙、丙、丁方只需投入X萬元。綜上,甲方占總投資的%,乙方占總投資的%,丙方占總投資的%,丁方占總投資的%,比例為X: X: X: X,如果初期投資不足,需要擴大的投資仍按原比例投資(具體數字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房產歸四方* * *,比例為:

二。合夥企業依法組建合夥企業實體,以甲方名義辦理xx營業執照和工商登記,並登記甲方為企業負責人。

第三,四個合夥人本著* * *共同經營,* * *攜手合作,* * *承擔風險,* * *盈虧自負的原則,精誠合作。店內盈余按各自投資比例和勞務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收入為總收入的%(店內管理服務投資相當於投資比例的5%);乙方的收入為店鋪總收入的%(投資的3%轉化為店鋪管理服務)。丙方的收入占店鋪總收入的%;丁方和丙方的收入是店鋪總收入的%。他們各自的收入比例x: x: x: x(除去所有固定支出和所有必要的消費支出後)。店內債務也按各自出資比例(x: x::)承擔。

四。經營職責:* *在同壹經營中,甲方負責店內生活用品的采購,費用(費用包括:工資、提成、進貨、房租等。)和現金管理(建立專門賬戶)。任何支出都應由其他三方確認並簽字入賬。乙方負責店鋪日常經營的財務賬務整理(即賬務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須將當天的經營情況入賬,並將全部經營利潤交由甲方,由甲方在當天臨時管理或存入固定銀行賬戶(扣除所有必要費用後)。四方每月可協商更換輪值經理,任何壹方不得從店內拿走現金或經營物品。

5.員工提成:員工的提成是每壹個客戶收入的%,合作夥伴的服務提成收入等於員工的提成收入。

6.收益結算:店內盈余每月、每年結算壹次,利潤按各自投資比例和勞務比例進行分配(總收入扣除固定店鋪費用,按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分配比例為:X: X: X: X,結算時到期現金與現有現金如有不符,由財務整理人和現金保管人承擔。

七。爭議解決:如四方發生爭議,無法共同經營,可由四方協商(另簽協議),將店鋪交由另壹方經營,經營者退還該方投資金額(具體金額由四方協商簽訂)。

8.退夥:合夥人可以自由退夥。根據合夥協議和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四方協商做好財產和債務的分割,簽訂退夥協議。股權轉讓必須轉讓給其他合夥人的,不得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轉讓視為無效轉讓)。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X.本協議壹式兩份,甲方、乙方、丁方各執壹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_ _ _ _ _ _合夥人(簽名):_ _ _ _ _ _ _

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合夥人(簽名):_ _ _ _ _ _合夥人(簽名):_ _ _ _ _ _ _

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名時間:

多人合夥協議2合夥企業協議

壹.壹般原則

2.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三。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利益分配

動詞 (verb的縮寫)加入和退出

不及物動詞解散和清算

七。經營期限

八。補充條款

壹.壹般原則

企業地址:浙江省義烏市江東區黎明湖路孔村二區21棟1單元。

合作目的:合作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合夥經營範圍:阿裏巴巴旗下的全球速賣通業務。

2.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作夥伴名稱

(1) XX身份證:

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2) XX身份證:

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3) XX身份證:

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合夥人承認以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合法性。

三。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人為普通合夥,由* * *合夥人共同出資,* * *合夥人共同經營。趙陽特、李增芬、冼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並以其出資額為限。

2.全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正常經營範圍內的壹切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壹個人超越了他的權限,他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合夥人個人承擔。

3._ _ _ _ _ _ _ _ _ _是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其職權是:①辦理對外業務,簽訂合同;(二)合夥企業的日常管理;(三)銷售合夥產品(商品),采購常用商品;(四)清償合夥債務;⑤制定發展規劃,引進人才;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作夥伴不能成為其他合作關系或團隊和項目的合作夥伴。

6.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的累計財產和權益均為合夥企業財產,供* * *為合夥企業擁有和使用。

7.普通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分割合夥企業財產。

8.每個合夥人對合夥事務行使壹人壹票的表決權。

9.合夥企業事務的決策權由簡單多數原則決定,但下列事項須經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三)接受新的合夥人;

(四)處分合夥企業財產;

(五)解散合夥企業。

四。利益分配

1.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2.合夥人按照其收益比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從事與合夥企業性質相同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企業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合夥企業的清償責任超過其自身應付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為合夥企業墊付的費用應當以合夥企業財產償還,不得向合夥企業收取報酬。

動詞 (verb的縮寫)加入和退出

1.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可以接納其他人入夥,他們在入夥前處於同等地位,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並應當提前兩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夥人退夥:

(1)合夥人死亡;

(二)合夥人的解散;

(3)合夥企業中合夥人的全部權益由法院執行;

(四)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從列表中刪除合作夥伴。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其繼承人可以繼承其權利和義務,並於繼承之日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清算以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狀況為準,合夥企業業務尚未清算時進行損益分配;仍然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6.退夥造成的損失,由退夥人賠償。

7.提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通過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壹次性或分期退還。

8.合夥人在合夥期間因任何原因退夥的,退夥人只能獲得該合夥人在合夥時的出資額,並在退夥之日起壹年後結清。

不及物動詞解散和清算

1.它可以因下列原因之壹而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壹致同意解散;

(三)合夥企業只剩下壹個合夥人;

(四)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5)其他當事人認可的理由。

2.合夥企業解散時進行清算。

(1)清算後剩余部分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債務清償後,以合夥人個人財產按出資比例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為年,自集體簽署合夥協議之日起計算。

2.變更合夥企業的名稱、經營場所和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夥和退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集體同意。

八。補充條款

1.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壹致通過,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壹致後,對《合夥協議》未盡事宜及上述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多人合夥協議第三章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經營不銹鋼酸洗項目,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壹章合作項目

第壹條:1。三方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於甲方,掛靠在甲方名下。甲方免費提供酸洗資質,同時依賴於

2.本項目的合作內容如下:

甲、乙、三方同意出資購買甲方部分土地,建設廠房,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不銹鋼酸洗設備標準和規模進行投資建設(具體設備數量和型號見附件1);

3.本合作項目分三期完成,其中壹期總投資約15萬元,20xx年8月前建成加工1250mm不銹鋼板的退火爐和酸洗線,月產量1.2-1.8萬噸;

二期投資建設兩臺退火爐和酸洗線,加工680mm不銹鋼表面;

第三期將投資壹臺加工1500mm不銹鋼板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15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出資和損益分配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確認本項目首期投資15萬元,其中甲方出資600萬元,占總投資的40%,乙方出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30%,丙方出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30%。

第三條:首期投資分兩期完成,其中第壹期600萬元,第二期900萬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資可按每期投資總額的比例進行。具體投資金額和投資期限如下:

1.首期投資:甲、乙、丙三方首期投資分別為240萬元。

654.38+0.8萬元,654.38+0.8萬元,於20xx年4月_ _ _ _日前繳足;

2.二期投資:甲、乙、丙方的二期投資分別為360萬元。

270萬元和270萬元在_ _ _ _ _ _ _ _ _ _ _之前繳納

上述所有出資均應匯入甲、乙、丙三方確認的銀行賬戶..

如果第二期的投資期晚於購買設備和建造廠房的付款期,甲、乙、丙方應按付款期支付相應的投資。

第四條:本協議壹方或多方未按時出資或出資不足的,另壹方可以貸款形式為其足額出資,借款人每月按%的利率向另壹方支付利息。另壹方不願意貸款的,也可以對壹方未足額出資的部分進行出資,出資比例按照三方實際繳納的出資額計算。

第五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出資比例享受合作經營產生的利潤;在合作經營中產生貸款的,應先償還合作經營的利潤;利潤在12年底前每年分配壹次,但要扣除20%的利潤作為合作項目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管理

第六條:項目管理的組織結構

1.管理委員會由甲、乙、丙三方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參照中國有關法律和三方簽訂的合同行使職權。

2.項目經理由甲方推薦,經理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務,會計由甲方推薦,出納由甲方推薦。合作資金全部劃入三方指定賬戶,相關財務制度待管委會結論後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任命或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項目運營的具體運營模式、生產管理和業務規章制度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制定,全體合夥人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八條:全體合夥人每月召開全體會議,匯報項目運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全體合夥人制定的相應計劃和協議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項目運營的活動,項目運營中的下列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確定設備數量、型號、投資規模或變更投資計劃;

2.與外國簽訂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投資和費用超過_ _ _萬元人民幣;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項目經營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的變更,合夥人投資的增減;

合夥人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項,如管理人員的聘任、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合作夥伴的管理撤銷等,須經管理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壹條合夥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夥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轉讓給第三方,第三方會把它當成合夥人。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進入和退出

第十二條新合夥人加入合營企業,須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並依法簽訂書面合作協議。

第十三條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加入的合夥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合夥人退股,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後,方可退股。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合夥人可以決定退出合作:

1.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的損失;

2.合作商務執行中存在不當行為;

3.個人合夥人喪失償還債務的能力;

4.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按照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如何出資,均以貨幣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十五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夥人,對其退出前在合作經營中所發生的債務,應當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六條任何壹方不得擅自終止合作,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作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合作經營的;

2.所有合夥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

第十七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為全體合夥人;未將全體合夥人作為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可以指定壹個以上的合作者或者委托第三人作為清算人。

第十八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合作經營中有貸款的,財產優先償還。財產不足支付的,各合夥人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以各自的財產承擔償還責任。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項目從軋鋼廠購買土地約_ _ _ _畝(具體面積以土地證為準),每畝購買價格為_ _ _ _萬元人民幣。所購土地能夠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待土地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支付土地出讓金,由三方協商確定土地受讓人。

第二十條土地不能轉讓的,不支付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由三方確認,未經三方壹致同意,任何壹方不得處置廠房。

第二十壹條甲方應積極協調酸洗廠的建設申請、環評和稅務,確保項目運營的合法性。

第二十二條甲方不得自建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其他不銹鋼加工和酸洗項目,甲方應優先考慮本合作項目中的不銹鋼加工。

第二十三條在甲、乙、丙三方合作過程中,如壹方或多方決定終止合作經營,另壹方或多方願意繼續經營項目的,甲方應按市場價格將土地出租給繼續經營的壹方,繼續經營的壹方必須無償提供經營資質。經營期限屆滿時,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四條如在合作過程中,甲、乙、丙三方決定終止合作經營,且有其他人願意購買合作項目,包括廠房、設備等,甲方應以市場價格將土地租賃給采購方,並須免費向采購方提供經營資質。經營期限屆滿時,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五條合夥人因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由全體合夥人訂立,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壹式三份,全體合夥人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