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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西省吉安市太和縣小學選調教師公告

2065438-2004年太和縣縣小學教師選拔實施方案

為進壹步緩解全縣小學教師短缺的問題,縣局決定采取兩種方式選拔教師:壹種是通過考試從全縣鄉鎮小學選拔教師;二是通過考試分流初中富余教師。為了做好選拔調整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壹.組織結構

為加強對選調教師工作的領導,成立了太和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劉夢君任組長,劉青媛任副組長,成員有:徐端雲、陳昌明、趙尚建、周有龍、胡誌斌、小、劉先偉、閆久平、小。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人事股負責選調教師的具體工作。

二、學校學科的轉移和轉移指標的分配

從縣城小學選拔35名學生,其中語文14,數學16,英語5。計劃從小學選拔25名學生,從初中分流10名學生。兩類調動指標的具體崗位分配和分配如下:

1,實驗小學(***8人):

語文4人(小學教師2人,初中2人);

數學3人(小學教師2人,初中1);

英語1人(針對小學教師);

2.實驗二(***8人):

語文3人(小學教師2人,初中1);

數學4人(小學老師3人,初中1);

英語1人(針對小學教師);

3.澄江小學(***8名學生):

語文3人(小學教師2人,初中1);

數學4人(小學老師3人,初中1);

英語1人(針對小學教師);

4、實驗三小學(***11人):

4語文(小學3老師,初中1);

數學5人(小學教師3人,初中2人);

英語2人(小學教師用)。

三、選拔條件

(壹)公示* * *條件

1,忠於黨的教育,為人師表,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最近三年(指2011、2012、2013)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能報考:

(1)近三年內因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

(二)對工作不放心,近壹年內擅自離崗七天以上的;

(三)擔任正職以上職務的。

4.學歷及教師資格要求:應具有中專學歷(初教)及以上,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有理科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考數學,有文科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考語文。英語報考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5.申請人須持學校同意意見和學校蓋章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向我局人事股提出書面申請。

(2)分類條件

1.縣內鄉鎮小學選調人員應為:在縣內鄉鎮小學(含文田、上田)任教,具有5年以上教齡的人員。

2.被分流的初中教師應為:在本縣鄉鎮初中(含上田、文田)在崗,教齡5年以上的人員。

四、選擇方法

1,公告。在太和教育OA系統、教育局發布或張貼公告,告知科目、學生人數等需要調劑的事項。

2.報名吧。凡符合調劑條件的教師,由現任教學校出具教學開始時間等證明,並簽署是否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必須加蓋學校印章和校長簽名,以示負責。凡偽造證明材料者,取消資格,並追究校長責任。申請人應攜帶本人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有優惠分的材料原件及上述證書復印件。報名費160元。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壹個崗位(即壹所學校的壹個學科),不能兩個都報考。

3.審查和宣傳。移交領導小組對申請人的相關原件材料進行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字以示負責,審核後交回原件。計算個人優惠積分,並在教育局公示。

優惠積分計算(上限為10積分,最近五年參考2009年8月-2014):

(1)教學經驗補充。每周0.2分,滿分5分,直至填滿。

(2)增設綜合獎。近五年獲得勞動模範、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德育工作者(含師德標兵)、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 * *黨員等榮譽稱號的,分別由縣、市、省給予1、2、3、5分,受到同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分別給予0.5、65438分。取分數加分,不重復計分,滿分為5分。

4.文化考試。兩類人員同壹份試卷總分100,測試範圍為教材、教法和專業知識。專業知識測試的是小學畢業考試的水平和初中的壹些專業知識。

5.配額調整。某壹學科分流的初中富余教師名額未滿的,富余名額轉同壹學科給鄉鎮小學教師。

6.結果公示。轉學領導小組將在考試評卷結束後在教育局大院內公示各參考的文化成績,接受群眾監督。凡被舉報查實的,取消調劑資格,按綜合排名依次遞補。

7.綜合排序。根據報考崗位、學校、學科,按照文化成績和優惠分值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別按照報考崗位調劑指標分配數1:1確定調劑對象(同壹崗位成績與所選對象成績並列的,以筆試成績最高者為準,再重復選擇有教學經驗的學長)。

8.檢查。由縣局組成考察組,對擬調任對象的工作表現、教學能力、教學業績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按綜合排名依次遞補,考察後遞補。

9.就業。公示不反映後,根據考察結果擇優錄用。所有員工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轉學學校報到,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10,聘用人員職稱。根據市人事局的職稱政策。

五、移交工作安排

1,7月7日前:發布選曲公告;

2.7月21-22: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核,會計優惠加分,報名人員現場簽字確認;

3.7月23日:公示報名情況,為報名者的喜好加分;

4.7月24日上午9:00-11:00在太和中學進行文化考試。

5.7月25日:公示文化考試成績和綜合排名結果;

6.7月28日至29日。日:對選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

7.7月31前:確認錄用結果並公示;

8.8月26日之前:員工發出調令。

註:以上日程如與縣中心工作重疊,將臨時調整。

太和縣教育體育局

2065年6月30日438+04